平顶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电子政务、数字政府建设、大数据管理、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措施,组织起草有关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
(二)牵头负责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便民化。
(三)承担市民之家的运行工作。做好进驻市民之家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2]。
(四)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和协调推进。负责全市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开展大数据分析,做好市级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的预审论证、过程监督和验收评估。
(五)负责孝感电子政务云的建设、运行和相关项目的代建工作。
(六)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网站建设运行。
(八)负责市本级招商引资、重大工业项目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购买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
(十)规划指导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方评价,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做好全市招投标业务的统计和分析,统筹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工作。
(十一)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协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专家库,推进专家资源共享共用,健全专家准入、考评、退出机制。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规范专家的管理和使用。
(十三)指导、推进全市“12345”在线服务平台建设运行,负责市本级“12345”在线服务平台运行。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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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河南省平顶山市机构改革方案公布,河南华图教育,2018-12-20
- ↑ 平顶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平顶山市政府网,20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