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拉庄园
帕拉庄园,帕拉原是不丹一个部落的酋长,因不丹内乱迁到西藏,并取得西藏地方政府官衔。随着帕拉家族权势的增大,帕拉庄园的规模日益扩展。1904年,英侵略军焚毁了原在江孜附近江嘎村的帕拉庄园。抗英战争结束后,帕拉庄园迁到班久伦布村,历经数十年其家族势力不断扩大。帕拉庄园主旺久当过林布寺小喇嘛,还俗后主持庄园的日常事务。他整顿庄园经济,扩充庄园规模,加强对农奴的统治,到西藏民主改革前,帕拉拥有小庄园22个,占有土地8600多克(面积丈量单位)、牧场6个、总牲畜14250余头(只),占有朗生(农奴)2440余人。1959年,帕拉旺久参与叛乱并外逃,其庄园理应全部没收,当时的江孜分工委考虑到帕拉庄园系西藏十二大庄园之一,具有特殊意义,对其进行了妥善的保护。随后,县委、县府对其进行了多次维修。帕拉庄园是如今唯一保存完好的旧西藏贵族庄园[1]。
目录
基本情况
帕拉庄园现存房屋57间,主体建筑为3层楼房,设有经堂、会客厅、卧室,还有玩麻将的专用大厅。房内雕梁画栋,富丽堂皇。经堂陈设考究,经书、佛龛保存完好;卧室之中,金银玉器琳琅满目;还有帕拉贵族当年遗留下来的名贵食品、餐具、进口酒、进口白醋、珍贵裘皮服饰,极尽奢华之能事,清晰地再现了帕拉贵族当年骄奢的生活。经堂、卧室陈列的三张照片,从侧面反映了当时的历史背景。主体大楼中,陈列着皮鞭、脚镣等刑具,庄园中还保存着旧时的监狱,这是西藏贵族统治农奴的工具。至今仍保持原貌的朗生院13间,其朗生住房,拥挤、低矮、阴暗,形同牢笼,与贵族的豪华住宅形成鲜明对比。帕拉庄园,是旧西藏贵族和农奴两种不同生活的真实写照,是旧西藏的缩影,为考证旧西藏政治、经济、文化提供了大量例证。
景区级别
风景名胜区划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能够反映重要自然变化过程和重大历史文化发展过程,基本处于自然状态或保持历史原貌,具有国家代表性的,可以申请设立国家级级风景名胜区[2]。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由国务院批准公布。
省级风景名胜区,具有区域代表性的,可以申请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省级风景名胜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视频
帕拉庄园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旧西藏最奢华的贵族庄园,唯一保存完整的奴隶主庄园 ,搜狐,2019-03-08
- ↑ 中国国家级的风景名胜你知道有哪些吗?,个人图书馆,201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