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艺术
巴洛克艺术(意大利语:Barocco,英语:Baroque,法语:Baroque)是欧洲17世纪时的一种艺术风格,运用夸张的运动性和清晰可辨的细节在雕塑、绘画、建筑、文学、舞蹈和音乐等领域来营造戏剧、紧张、繁琐、恢宏的效果。这种风格于1600年左右起源于意大利的罗马,随后便散布到欧洲的大部分地区。
巴洛克风格的流行与成功与罗马天主教会的鼓励有关[1]。为了回应当时兴起的宗教改革,教会在特伦托会议上决定艺术应当直接地充满感情地表达宗教主题。当时的贵族认为具有戏剧性的巴洛克建筑和艺术是一种能使宾客为之倾倒、并表达胜利、权力和控制的一种手段。带有前庭、大楼梯和豪华的会客室的巴洛克宫殿为之兴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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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源
巴洛克一词的来源有很多不同的说法。一说来自葡萄牙语或西班牙语,意思是不规则(变形)的珠子。作为形容词,此字有“俗丽凌乱”之意。欧洲人最初用这个词指“缺乏古典主义均衡特性的作品”;又一说它来自意大利语,有奇特、古怪或推论上错误的含义。但实际上最初的来源并无法确定。总的来说它原是18世纪崇尚古典艺术的人们,对17世纪不同于文艺复兴风格的一个带贬义的称呼,现今这个词已失去了原有的贬义,仅指17世纪风行于欧洲的一种艺术风格。
虽然“巴洛克”直指缺乏古典均衡性的艺术作品,但其实巴洛克艺术家,与文艺复兴的前辈相同,都很重视设计和效果的整体统一性,巴洛克风格以强调“运动”与“转变”为特点,尤其是身体和情绪方面的[2],同时,巴洛克也是对矫饰主义的一种反动。
在欧洲文化史中,“巴洛克”惯指的时间是17世纪以及18世纪上半叶(约1600年~750年),但年份并不代表绝对的艺术风格,特别是建筑与音乐。这一时期,上接文艺复兴(1452年~1600年),下接新古典主义、浪漫时期。
欧洲文化“除旧布新”,在各方面都有重大的改变与成就。资产阶级兴起,君主政治渐独立于宗教之外(但民主思想萌芽)。科学在伽利略、牛顿等人的开创下展开。艺术上趋势是“世俗化”,精力充沛,勇于创新,甚至好大喜功。文艺上的名家如莎士比亚、塞万提斯;绘画上有鲁本斯,伦勃朗等,影响都极深远。也在这时期,欧洲向外扩张殖民,渐渐占据了世界文明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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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重生:巴洛克时期的西里西亚 | 展记,豆瓣,2019-01-14
- ↑ 巴洛克艺术的特点及美术史意义,豆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