崙背 (大字)
歷史
台灣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崙背地區為一街庄,稱為「崙背莊」,隸屬於布嶼堡。該莊北與崩溝藔莊、八角亭莊為鄰,東與羅厝莊為鄰,南邊為新莊仔莊,西邊為阿勸莊、五塊厝莊。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莊隸屬於斗六廳。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6月,該莊編入「崙背區」,隸屬於斗六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崙背區改隸屬於嘉義廳。1920年(大正九年),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莊改制為「崙背」大字,隸屬於臺南州虎尾郡崙背莊。
戰後崙背莊改制為崙背鄉,隸屬於臺南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46年8月25日,崙背、麥寮分治,本地區仍隸屬於崙背鄉。1950年10月,雲、嘉、南分治,崙背鄉改隸屬於雲林縣。
崙背創建於沙丘之背後而得名。舊時在崙背市區有一沙崙,沙丘南面地帶的部落為「崙前」,沙丘北面村莊為「崙背」。
聚落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有新竹圍、田藔、崙背、新田藔、崙前、面前、崗仔背、三前仔等,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
學校
交通
省道台19線又稱「中央公路」,是彰化至台南永康的幹道,大致先以西北微北—東南微南走向經過本地區東北端,再以東北—西南走向轉北北東—南南西走向經過本地區東南部,為崙背聚落的東側外環道路。由該道路向西北微北轉東北微北可前往二崙西北部、竹塘、埤頭、溪湖等地;向南南西可前往褒忠、元長、北港、六腳等地。
縣道154甲線(正義路)是西螺鎮埔心至崙背的道路,其西南側端點(起點)位於本地區東部崙背聚落中央偏東北的縣道156號轉角路口。由此向東微北轉東出境後,可前往羅厝、惠來厝中南部、二崙、社口與永定厝交界地帶、社口、埔心南郊並止於縣道154號大彎道路口。
縣道156號(中山路)是麥寮鄉至莿桐鄉饒平的道路,也是雲林縣主要的橫貫道路之一,大致以西北微西—東南微東走向由本地區西部邊界中央偏北處入境後轉東南,至崙背聚落轉東南東再轉東北東蜿蜒而行,至縣道154甲線路口轉東南東,出聚落續行以至於本地區東部邊界中央處出境。由該道路向西北微西轉西可前往麥寮並止於省道台17線路口;向東南東可前往二崙南部、西螺南部、莿桐並止於縣道154號路口。
鄉道雲6線(武昌巷、永昌路)是瓦磘至崙背的道路,其東側端點(終點)位於崙背聚落西側忠孝街路口。由此向西北西轉西出境後,可前往阿勸、大有南部、興化厝南部、麥寮地區東北部的瓦磘聚落並止於省道台17線路口。
鄉道雲15線(民生路、中正路)是洲仔至崙背的道路,其南側端點(終點)位於崙背聚落中央略偏北的鄉道雲17線路口。由此向東北轉東,至民生路路口轉北北東蜿蜒而行,出境後可前往八角亭與崩溝寮交界地帶、崩溝寮、大莊與舊庄交界地帶、舊庄東北部的洲仔聚落並止於鎮安宮前叉路口。
鄉道雲16線(長青街、大同路、崙前路)是下店仔至新鎮的道路,大致以西微南—東微北走向由本地區西部邊界南側入境後轉東北東,至崙背聚落西南側的崙背運動公園旁轉東南東再轉東北東蜿蜒而行,出聚落後轉東南東,至本地區東部邊界沿邊界而行,經省道台19線路口後續行,其後轉東微北出境。由該道路向西微南可前往阿勸地區中部並止於鄉道雲6線路口(下店仔聚落西南郊);向東微北可前往羅厝地區中部偏南的新鎮聚落並止於鄉道雲23線路口。
鄉道雲17線(民族路、民權路)是頂街(頂新街仔)至崙背的道路,其南側端點(終點)位於崙背聚落中央略偏東北的縣道156號路口。由此向西北微北行,經鄉道雲15線終點路口後轉北微,出聚落後轉北微東,出境後可前往崩溝寮地區北部並止於縣道154號路(頂新街仔聚落南側)。
鄉道雲20線(新店路、惠來路)是崙背至二崙的道路,其西側端點(起點)位於本地區東部邊界中央處的縣道156號路口。由此向東北微北沿邊界而行,經縣道154甲線路口後續行,至新厝仔聚落南側轉東南再轉東北東經省道台19線路口後轉東南東可前往羅厝北部、惠來厝、惠來厝與二崙交界地帶並止於縣道154甲線轉角路口。
鄉道雲103線是崙背至馬光(馬公厝)的道路,目前受阻於新虎尾溪並未全線通車,全線的北側端點(起點)位於崙背聚落南南西郊的省道台19線舊線(南光路)路口。由此向南經省道台19線路口後止於本地區南部邊界地帶的新虎尾溪北岸隄防道路路口,須繞道至南岸略偏東的隄防道路路口,續向南行可前往新庄子中部、潮洋厝東北端、馬公厝並止於縣道158甲線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