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嶼町村制
日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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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嶼町村制是日本過去針對島嶼地區實施町村行政區的制度。實施的範圍包括伊豆群島、小笠原群島、隱岐群島、對馬島、琉球群島(吐噶喇群島、奄美群島、沖繩群島、宮古群島、八重山群島)。[1]
目錄
島嶼地區
在1888年實施市制和町村制時,島嶼地區被排除在外,不視為本土,另設置「島廳」由各地府縣直接管轄;直到各地陸續實施「島嶼町村制」,或是取消島嶼指定狀況,視為本土並施行「町村制」之後,各島嶼地區才開始設置町村。
伊豆群島及小笠原群島
由於人口較少,且小笠原群島上有來自歐美的居民,因此最初由東京府直接管轄。
- 1876年:足柄縣被廢除,併入靜岡縣。
- 1878年:改隸屬東京府。
- 1900年:伊豆群島上設置大島島廳、八丈島廳,小笠原群島設置小笠原島廳。
- 1923年:伊豆群島開始實施島嶼町村制施行。
- 1926年:廢止島廳制度,將其改組為支廳。
- 1940年:小笠原群島開始實施島嶼町村制。
隱岐群島
隱岐群島上最初曾設置海士郡、知夫郡、周吉郡、穩地郡四郡,並設置郡役所負責行政之管理;直到1889年廢除四郡,設置隠岐島廳,隸屬島根縣管轄。
- 1869年:隱岐國改設置隱岐縣,後又被因行政區劃整併而更名為大森縣。
- 1872年:經改劃入島根縣管轄。
- 1889年:廢止隠岐群島四郡,設置隠岐島廳。
- 1904年:取消島嶼特例,視為本土,實施町村制,島廳的權限變更為與本土的郡役所相同。
- 1925年:廢除隠岐島廳,改設隱岐支廳。
對馬島
- 1889年:設置14村。
吐噶喇群島及奄美群島
在設置鹿兒島縣後,奄美群島就屬於縣府直接統治,而島廳之下的地方行政單位則是延續過去琉球王國施行的間切,替代町村的設置。
- 1879年:實施郡區制和町村制,在奄美群島設置大島郡,隸屬大隅國,並設置郡役所,地名全名為鹿兒島縣大隅國大島郡。
- 1885年:廢止郡役所,改設金久支廳。
- 1886年:金久支廳改名為大島島廳,支廳長改設為島司。
- 1897年:薩摩國川邊郡的島嶼地區(硫磺島、黑島、竹島、口之島、臥蛇島、平島、中之島、惡石島、諏訪之瀨島、寶島)改編入大島郡。
- 1908年:實施島嶼町村制,廢除間切。
- 1920年:解除島嶼特例,視為本土,改實施町村制。
- 1926年:島廳改設為支廳。
沖繩縣
町村制以前
明治維新之後、日本政府為了建立中央集權的國家,開始著手變更地方行政制度,在1871年先制定了大區小區制,並在隔年開始實施,但此制度並未考量各地狀況,未能順利推行。
1878年日本政府制定「地方三新法」,確定了地方行政制度的架構,包括「府縣」、「郡區」、「町村」的三級架構,之後陸續1888年實施市制和町村制。
參考文獻
- ↑ 〜日本旅遊指南〜 日本旅遊地圖,e-japannav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