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往事(秦柳)
作品欣赏
小城往事
江西上饶,中国最不起眼的省份,其中一个不起眼的小城。常听见朋友们一次又一次地发誓,说要考出这个鬼地方。话是很对,毕竟在这里可看不见什么希望,我想一个人如果一辈子都待在小县城,最后恐怕会被生活磨蚀得面目全非。但我又想,即使我以后定居大城市,有空也会回这里看看。
至于原因——或许,一个人对自己曾经留下过痕迹的地方,总会心怀眷恋。
我五岁来到上饶,这里是我的第二故乡。想起年幼时生活的点滴,不免感慨万千。往昔的人,事,物,渐渐浮现在眼前——执笔,拿纸,把它们写下。
<一>
我曾经生活的地方,说出名字便知道上了岁数——老火车站。
这似乎也是个惯例,一个地名中若带个“老”字,就令人不由地对其抱有敬意。我想那应该算个纪念吧,一个为人们做出过贡献的地方,尽管无力再创造价值,也总不至于转瞬间被遗忘。
或许是隔的时间太久,又或许年幼时竟没有过多留意,我对老火车站的记忆,只剩散落在心田的碎片了。更可惜的是,即便我很费力地将碎片拾起,收集,拼凑,到最后的成果仍令我不甚满意——只是一张模糊的相片,色调惨淡。
但纵然如此,也聊胜于无。我依然记得,苍老的火车站,楼顶有一口巨钟,针尖年迈得已不能移动。它的身后是几段残旧的铁轨,轨下的石子间野草生长蔓延,这由工人的汗凝聚而成的路被斩断,伤口深得令人心疼。
火车站临近街道,它的身旁时刻穿梭着人潮车流,有时也能瞥出一丝热闹的气象。
与火车站隔着一条街路的是一片棚户楼,别称叫通邮巷,正式名叫五桂山社区——然而这社区是不折不扣的贫民窟;远望过去,清一色失修而矮旧的楼房相连,数不尽的铁棚搭在楼顶,紧紧掩住那种见不了光的穷苦。
楼群间,有,只有一条狭窄幽深的小巷一以贯之,周围的房屋堆得太密集,挤得它左让右避,结果因为这原因它变得曲折,否则,它一点可谈及的特色也没有,像极了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他们的平凡。
巷子里的颜色是灰白的水泥色,两旁的墙把它封住,只留下冷清的风在小径间徘徊。冷清不是生而有之,只因为没有人愿意给这讨厌的地方制造哪怕那么一缕热情的人烟。讨厌本也不存在,只因为人们每天带着生活的负重上路,奔波以后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夕阳烂漫的日子,雪花纷落的日子,暴雨倾盆的日子,都是一样,一成不变的处境折磨着理想,令人发狂。
有时候这里实在沉寂得难以忍受,也就会出现点插曲:从巷子的入口拐来一辆电动三轮车,司机通常穿着蓝色的外衣,右手掰住把手,左手夹着烟头。随着司机驶近,三轮车后座里的那个喇叭会响起电子声:
“晚(换)——煤——气——呦——”
口音是正宗的上饶方言,穿透力很强,霎时间揭开楼群冷漠的面纱,露出它本来可以很温情的脸庞。
声音来回游荡,可最终也没有更多的回应。
于是吆喝声犹豫了几瞬后还是散去,面纱重掩,唯有起伏在小巷里电动三轮车的杂音阵阵低回,渐行渐远。
这里曾是我的家,我在上饶的一切故事都从这里开始。
<二>
我从小生活在村庄,清澈的溪水将一丝淳朴的气息注入我的脉络,倘若我如今能给人一个还算朴素的印象,那一定是故乡埋在心底的种子抽出了芽。
五岁时我被带到上饶。爸妈当时还一起住在单位员工宿舍里。现在我来了,爸爸知道单位的宿舍难以容纳一家三口,便向单位申请到五桂山社区居住。
记得那儿的别称吗?——通邮巷。
之所以叫通邮巷,是因为那里的屋子部分也作为单位员工的宿舍。单位不但同意了请求,还从年久失修的宿舍里选择了一套相对较好的拨给了我们。
爸妈一定感激不尽,我却一概不知,只晓得自己莫名其妙地从山村走出,离开了外婆离开了太外公,跟着爸妈就住进了这个新环境。
我家大致位于楼群的外围。虽然临近那条小巷,但并不为冷清的风时刻笼罩,嘹亮的吆喝常能听见,况且还有一户邻居,两家之间来往挺密切,有时还真算得上热闹。
我家位于三楼,若不算楼上的棚子,就是顶楼了。从楼梯走上,正对的就是我家,推开门进入,是一个不大的客厅,布局简陋到只有一张桌子和一个书柜。客厅右边即是卧室,里面有一个脚手架,一张大床,我和爸妈晚上都睡在那,一直到我们搬走,整整五年。
但这扇门里是没有厨房的。楼梯上到底,往右拐掉头,是一条短短的走廊,后方是一个单独的小房间,转头向前还有一扇门,里面才是厨房和餐厅,它们合在一起。最尽头,一个凸出的小阳台,水泥的护栏,边缘上已脱落好几块。倚在那里可以看清这一片的环境,还保留着相当一部分的村庄感,泥瓦房和水泥房间错,褐色与白色切换,有点儿像天堂伞的格子。
可想而知,在那里的生活必然拮据。但我从来没有挨过饿,而且偶尔也能尝到“大鱼大肉”者也——这自然就归功于我爸妈了。
<三>
爸爸是全家的顶梁柱,他的身板永远笔直如枪。
然而曾经的我与他并不十分亲近。他太沉默,而且不怒自威。以至于如果只有我与他共处,我便浑身不自在:聊天吧,不知道聊什么;不聊吧,不知道做什么。爸爸倒是很沉得住气,可以专注于自己的事,我却只能选择逃到别处以摆脱尴尬。
很长一段时间,爸爸专注于事业发展,他总是去应酬、应酬、应酬。一个星期中至多两三天在家吃晚饭。妈妈每次打他电话,得到的回答都是在几个大老爷们嘈杂的谈笑声中,口音含糊又漫不经心的“马上就回来”。挂断电话后,妈妈便开始摇头叹息。有时没来由地暴躁起来,她还会将怨气宣泄到我的头上,把我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委屈至极。
应酬自然少不了喝酒。爸爸每次回来时都带着酒气,张开嘴时酒精的味道扑鼻而来,实在不好忍受。有时候他甚至喝得酩酊大醉——谁见过一个沉默寡言之人烂醉的模样?完全无法想象——爸爸的话会变得比平时多很多,而且口齿不清,前言不搭后语。他的面色潮红,脸上露出罕见的笑。在家里走动时,连步伐都不太稳。这种反常的姿态并不令人愉快,我只觉得不适应。突然看到他真实的样子,原来也会抱怨也会调侃,同时也有些脆弱,与平时的沉稳相比确实不太光彩。
又或许,这个世界上最真实的东西,都谈不上光彩。
随即而来的便是妈妈的责骂,怪爸爸不知道照顾自己的身体,拼命地喝酒。爸爸借着酒劲有时还要顶几句嘴,结果就是惹来更多的批评。有一天晚上,爸爸凌晨一点多才回家。马上妈妈的声音便将我吵醒,我一边装睡一边听着他们争论。吵架的内容我早已忘却,但当时我心中的害怕,如今我还能体会得到。
我的脑中会有无数的联想和疑惑,最可怖的联想是他们决定离婚,抛下我一个人不知道何去何从;最大的疑惑是爸爸为什么非要喝那么多酒。最终这些胡思乱想令我迷茫,担忧,也在心里添了一份对爸爸的排斥。
然而每次事实都证明我的担心多余得很,对于爸妈而言,他们无论吵得多凶,最多隔个三四天,也就和好如初,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般。
毕竟不管吵或不吵,生活都还要继续。
C:)
<四>
我说过当时生活拮据,但有时也能尝到“大鱼大肉”——其中有一个便是童子鸡。
童子鸡并非自己做的,它是买来的。爸爸上班的地方离汪家园很近,那儿有一个菜市场,里面有卖熟食卤味的店,爸爸有时下班的时候会去买一只童子鸡。
回到家里,爸爸放下公文包,随后将已切成块的童子鸡倒进盘子,再浇上酱汁。顿时卤香四溢,我坐在餐桌上已迫不及待地想尝一口。
终于熬到饭熟的时刻,我第一个盛饭,然后端着饭碗,迅速夹一块童子鸡送入嘴中,蓦地一咬,又咸又辣的味道便直冲味蕾,令我大感过瘾,于是紧接着扒几口饭,混着它咽下。此时余味仍会残留齿间,让我欲罢不能。
童子鸡恐怕是那时候最令我垂涎的菜了,每当有这菜时,饭桌上的气氛就会变得格外活跃,大家也会一起拉家常,聊闲天。
不过也有例外的时候,比方说饭吃到一半时爸爸的电话响了,那么他又得匆忙地跑出去应酬。饭桌上他碗里刚夹的童子鸡躺在白饭中间,酱汁把周围染成了淡棕色。
不必说,之后的故事又是爸爸踏着月光,摇摇晃晃地荡进家中。再就是吵,吵,吵。烦得我都忘记了童子鸡的味道。
这样的情形日复一日,最终也是引来了麻烦。爸爸喝酒太多导致他患上了“酒精肝”。在医院里,医生拿着爸爸的X光片,神情仿佛很严肃,沉声向我们叙述酒精肝的种种可怕之处。至于爸爸的病,医生则说“不容乐观”,然后向我们举出实例,比如因酒精肝而死的人,“肝都是黑的”云云。现在的我自然知道那不过是危言耸听,目的是让我们多做几个检查,多花点钱。然而当时的我却信以为真,从医院回家的路上不住地问妈妈,爸爸到底有没有危险。而在我急切地寻问时,心里对爸爸的那一点排斥也就消散了。虽然我不知道当中的太多隐情,可有一种感觉,那就是,如果他不是为了这个家庭,他也不至于如此。
这种感觉随着岁数稍长,被不断地证实和放大。爸爸从那以后开始戒酒,一年后调到了南昌,应酬也少了很多。又过了几年弟弟出生,爸爸在南昌再留了一年后,回到上饶,陪在我们身边。
现在我早已理解了爸爸,而他也理解我,所以我们的交谈变得更多,那些谈话很有意思,因为他总能一针见血地指出我滔滔不绝中的漏洞,很使我受用。
有一次我们谈到了曾经的过往,我笑着说我永远忘不了童子鸡,他也笑而不语。
于是几天后的一个中午,饭桌上又多了一盘童子鸡。我望着那熟悉的菜肴,又惊又喜,目光投向爸爸,他还在忙于公务。
我想,除了感激,我还能说些什么呢?
<五>
妈妈是个很善良的女人,照她的原话,她当初选择了爸爸,有一个原因就是“看他太可怜”。现在想来还有些惊异,原来爱情也能起于怜悯——当然这是我的想当然耳。实际上妈妈选择爸爸的主要原因还是他的用心。那时候,卧室中有一个罐子,里面装着一百多颗用带着图案的纸折成的许愿星,非常精致,而这许愿星正是爸爸亲手做给妈妈的。妈妈的工作是医生,而且是儿科的医生。小学的时候,班上就有几个同学是被我妈治过病的——这也算是给当时孤僻的我招来了些“人脉”吧。妈妈行医与一些人不同,她很少让病人花很多钱去把所有检查都做了一遍后才下诊断,她坚持能下诊断开药的就不用检查,治好病才是第一要紧事。以至于有许多从乡下来的病号找妈妈看过一次病后就认准她了。因为这事,她有时还会笑着和我谈论她的老病号。爸妈各自的家族中都很少有人走出山村到城市去,我家算个例外。妈妈深知这一点,因此她时常会照顾来到上饶的亲戚和朋友。就在家门左侧的那个单独的房间,曾住着我的大舅舅、小舅舅、姑公等好几个亲戚,他们在这里与我们生活得都很融洽。可以说,正是因为妈妈,我才能感受得到浓浓的人情味。最感谢的是姑公,他来到这里时,头发已有些花白,是个很慈祥的老人。直到现在,我只要见到他,仍会感到无比亲切。妈妈年轻的时候脾气暴躁,虽然我从不埋怨她,但她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事却大多是她对我的打骂。不必说她把对爸爸的火气撒到我的头上,就是没爸爸什么事,她也伤害过我好几回。有一天早晨我刚醒来,她叫我去喝稀饭,我有些拖拉地起床,便引起了她的不耐。而后我喝粥时不太专心,妈妈说了我几次又不管用,便在我站起时狠狠地推了我一把。我的身体顿时一仰,在惊恐下摔到地上,后脑勺被砸出了一个大包,“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妈妈此时还不解气,姑公马上抢来,将我搀扶起,轻摸着我的痛处,同时数落妈妈的不是。姑公有好几次都这样把我救下,那份恩情我至今难忘。这不是在追究他的保护是否与妈妈的打骂形成对比而显得正义,我仅是感激,他在看到我挨打时会挺身而出,劝住偏激的妈妈,告诉她要适可而止。没有姑公的话,妈妈一时的愤怒也许真的会给我造成一生的创伤。但我说过,我不会因为妈妈的打骂而恨她。因为除了她偶尔的暴躁外,把许愿星给我玩,教我折星星的人,是她;在我发高烧时背着我走去医院的,是她;想方设法引导我走出自卑的人,也是她。人是复杂的,我们不能只因为一个人的一面而讨厌或喜爱一个人,对吧?往常吃完了晚饭,妈妈会带我去散步。那时能制造乐趣的东西实在很少,因此散步成了打发时间的好方法,更何况常言道“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岂有不走之理。散步的地方通常是双塔公园,靠近我家的那一座是五桂塔——这个社区名叫五桂山社区,或也与此有关。五桂塔离信江很近,那一侧的道路都可以供人行走。夜里,漫步在江边,向左望是匹练一般的信江,明月倒映在水中,两岸都只有寥寥的灯火,碎星一般孤独地发光。若从天上看,这里也是一片夜空。一路向前走,再爬上数十级石阶就能见到五桂塔,那塔没有什么好说的,十年前是那平凡的模样,十年后也还是,不过是在周围多装了些灯,使它笼上一层辉光。
<六>
行文至此,已有千言,我的学识也要见底了,那就再讲一点吧:老火车站的周围是一个大型批发街,出口和入口多的都数不过来。其中一个入口,左侧有一个水坝模样的东西,又像井一样露个不大的口子,底下的河非常脏。每每打那儿走过,恶心的沼气味都令人捂鼻,我实在不知道有多少污水排向那里,反正即便是白天,河里的水也带有颜色。当然这是外围,走进批发街就会将它忘记。批发街里卖什么的都有,无数个店铺排在道路两旁,一直贯向下一个分岔路口,然后随便拐个弯,便又能见到望不到头的店铺。道路难担得起整洁二字,每家店的门前都突出一两米的地盘,摆上铺子,陈列商品,将本就不宽的路挤得更窄。那一片都是如此,哄乱且拥堵。不过我还是常常去那里走。那里有一片专卖玩具的区域,卖的是人偶,刀枪,游戏机等等之类,总之是琳琅满目。我曾无数次从那里逛过去,不停地盯着那些玩具,又走马灯一般地切换,企图能够记住几个模样,然而一来记不住,二来买不起,因此也就次次兴奋地来到,次次哀叹着离开。在白天,最热闹的是批发街,那里的人潮时刻涌动。可是我想,再热闹的批发街,也只是批发街,成不了商贸街的。晚上批发街便静下来了,那时最红火的就是与老火车站横隔着一条街,远离江边的广场。当夜幕降临时,那里会摆出无数个红色帐棚,也就是大排档。途经那里时,锅勺刮过铁锅的声音从四面八方响起,就像架子鼓三十二分音符的镲声。方圆数里之内,恐怕那里是最彻亮的地方,远望过去就是红色的海洋。帐棚里面,炒菜的锅灶与用餐的桌子仅隔着半米多的距离,厨子把食材放进锅里翻炒的时候,火光都能贴上客人的脸颊。简陋的大排档,挥之不去的油烟,色味双全的炒菜,喝着廉价啤酒粗声聊着天,偶尔骂出几句脏话的男人。我想这便是那个时代市侩的一点点缩影。广场周边,有很多旅馆。然而只有几个正经的,其中之一叫三清山大酒店,在那个时候,这酒店就是我见过的最豪华的建筑,七八层高,还有电梯,可了不得。除了这几个正经的宾馆之外,其他的就都是是非之地了,比方说不洗头的洗头房之类的,也是数不胜数——每一个走进去的人,都浑身带着可恨与可悲。当然,我写出这些并非为了倒自己胃口。用那么多的文字,我只是想写出我生活过的地方,那里的缩影;甚至于自负一点,写出上饶乃至小城市们的时代缩影——城市建设刚刚起步,商业也还不够成熟,一方面在加速发展,一方面很多丑陋之处无法除去。后者我无从谈起,分析出那几句话也就可以,但单论前者:我现在回顾以往,只觉得庆幸,在那个冷漠而不堪的地方,我有很多个理由变得很自卑,很孤僻,然而我最后没有。这或许自有天意,又或许是爸妈努力为我争取来的,可我如今不太想去深挖了,庆幸着就够。
<七>
最近又到老火车站那里去走了一遍,尽管现在,那里已经再没有什么东西与“老火车站”这四个字有关了。我过去居住的那片楼群早已拆光,废墟上建成了万达广场,原来的黯淡漆黑不见了,代之以灯火璀璨;窘迫潦倒没有了,代之以繁华高端。我望着那耸起的高楼,发了很久很久的呆。我终是确信,原来我曾在这里留下的痕迹,只能永远刻在我的心中了。然而落差也实在太大了些,陌生得我都不敢辨认这里。还是决定再走走。五桂塔还是那么冷清,虽然它托了万达的福,如今变得格外亮,但也只是变得格外亮,而已。批发街保留得最好,只是变得很规范了。那个夜间被大排档占领的广场,现在被改造成停车场,曾经帐棚的驻地被宝马奔驰踩在脚下,也不知道算不算得上报应。广场旁的洗头房早就销声匿迹了,三清山大酒店还在,但就以现在的眼光看,它也不那么豪华,况且现在似乎已经不再营业了吧...... 走着走着,心里已不知道是什么滋味。思绪触到以前,也竟有些怀恋了。其实那时候的生活不值得回首,可我仍不能不去挂念。至于原因,可能是那时爸妈为我奋斗的样子,如今随着他们渐渐老去而再无法看见;又可能是因为,那个我留下过浓墨重彩的地方,已经面目全非,陌生得我根本无法辨认,从而勾起了我的感慨吧。总而言之不论为何吧,我就是想写一写我的过去,如今写成了,也算对得起自己。最后的最后,写一段早就想好的话:“穿梭在巷中的方言吆喝,不知不觉中已经随着时间飘散。或许上饶再也听不到起伏在宁静上的电动三轮车的声音,又或许上饶再也找不到能回应那声音的街巷。” 或许吧,你们说呢?
后记:
我很喜欢写后记。后记能写很多与正文不太相关的事,我写出来就是因为想说,而读者看了也能一乐,乃是利人利己的好事。这篇文章挺长,我写了很久。可以说,写这一篇文章已差不多将我现在的才力逼到了极限。要写出更好的来,除非我进步挺大,否则应该不可能。我这人写文章总是不谋布局,略略思索便胡乱下笔。平时写短篇的散文倒没有什么很大的漏洞,可一旦去写小说或较长一些的回忆录,那就很是糟糕,主题不明,叙事急切的事常会发生,《我家老爷子》的初稿便是如此。这一次我算下了血本,每一段文字都会构思良久,而且删删改改,多次修剪。到最后的结果,依我看还算可喜。至于读者,那就自有说法,我很喜欢他们的不同意见,也很渴求批评。完稿的时候确实长舒了一口气,因为那段时间真的蛮累。白天学业繁忙,无暇写作,晚饭后才能坐下来运笔,每夜都到十一点以后才罢笔,持续了近一个星期,为的就是这文章。所以要说累的话,是真的挺累。不过身体上的劳累还在其次,最难受的是灵感堵塞的时候,那就像是你戴着耳机听歌,忽然有人拔掉了你的耳机一样,非常痛苦。不过幸亏身边还有音乐这一方良药。烦恼的时候我就听听歌,玩玩吉他,近来最喜欢的歌是赵雷的《人家》——让我摘两句歌词送给各位吧:“而我只是一个穷小子” “生活简单得就像一块石子。” 两句歌词竟唱进了我的心坎里去,有趣。于是在朴实的民谣中,我又埋头继续笔耕。我说这些,并非为了显摆我有多努力,世界上总有无数的人比我努力一百倍,说不定还比我聪明一百倍,那我还自矜什么?我只是想以我的例子来告诉各位,在如今这个时代,尽管有太多一味地追求快感的人,我们也可以不随波逐流,也可以静坐下来,为自己喜欢的事情而忙碌——那一定很累,但也一定很投入,很充实。是的,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也能做一脉清流。文章原名叫《小城晚街一深巷》,但总不太能概括全文,于是改成《小城往事》。笔名叫秦柳,希望多年后我翻到这篇文章,看到这后记,也能会心一笑。
二月八日完稿于书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