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倒
官倒是1980年代在中國大陸出現的詞彙,是指有官方背景的倒買倒賣的投機者。當時,中國在進行的經濟改革過程中,物品價格採用兩套定價系統,稱「價格雙軌制」[1]。一些官員或其親屬,利用權力獲得低價的重要物資,倒賣到市場上賺取價差,謀取利益。在1989年中國大陸的六四運動時期,「打倒官倒」是示威的學生和民眾的重要訴求之一。後來該詞彙隨着市場經濟的推進和價格雙軌制的取消而逐漸淡出中國的日常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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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解釋
1980年代,中國處於改革開放初期,計劃經濟體制並未徹底開放為市場經濟。政府在這一時期實行價格雙軌制,即有些重要物資除了按供求關係調整的市場價格外,會用特定的低價格提供給指定企業,做為計劃供應。因為生產力不足然而需求量大,導致市場價格非常高。而在這套制度下,同一種物資的市場價格與計劃價格之間的差價十分大。於是掌權的官員利用他們可以調撥物資的行政權力,占有計劃物資並將其轉到市場高價出售,稱為「官倒」。從社會學角度來看,官倒實際是利用特權謀取私利,有失公平分配,損害公眾利益。但從整體社會經濟來看,這種競價方式實際上可以將稀缺資源分配到最有需求的部門(價高者得)。因此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官倒為整個社會創造了價值。若不能根據市場需求浮動物價,實際會造成供給資源的大量浪費。官倒能夠謀取私利的根源,是因為價格雙軌制違反了一價定律。官倒在這一政策下的低效率市場中會必然出現,且很大程度矯正了它的低效。隨着中國經濟體制逐步改革完成,單一市場價格得以實現,這一現象也自動消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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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官倒」何時登上了中國歷史舞台 ,搜狐,2016-07-29
- ↑ 從八十年代的「官倒」到新世紀的「官商」,搜狐,200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