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国内外金融形势和全省金融行业发展重大问题,拟订全省金融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加强金融行业服务、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
(二)联系驻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协助做好地方金融监管工作,为金融监管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三)负责地方金融行业管理和地方金融企业业绩考核工作;按规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地方金融机构有关改革发展工作,促进地方金融建设。
(四)承担在皖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行业的协调服务工作;联系各类金融机构,引进省外和外资金融机构入驻,并做好配合服务;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五)参与协调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全省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协调企业上市和重组、兼并、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
(六)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省金融风险[1];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进金融行业诚信环境建设。
(七)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设7个内设机构:
1.综合处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宣传、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工作;研究分析国内外金融形势和全省金融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全省金融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支持地方金融行业发展的政策;负责地方金融工作的重要文件和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工作;负责地方金融行业有关数据统计和信息化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金融行业诚信环境建设;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外事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2.银行处
联系银行业监管机构和银行业协会;联系银行业金融机构,引进省外和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入驻,并做好配合服务;组织开展政府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指导地方金融机构有关改革发展工作;承担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落实支持银行业发展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
3.资本市场处
协调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联系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业协会;承担地方证券业金融机构有关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促进全省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协调服务期货市场发展;协调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和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证券业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证券买卖工作[2]。
4.担保与保险处
联系保险业监管机构和保险业协会及保险业金融机构;承担地方保险业金融机构有关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引导、协调和鼓励保险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5.政策法规处
6.机关党委
7.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办公室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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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一篇文章让你看懂什么是金融风险 ,搜狐,2017-05-04
- ↑ 安徽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09-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