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安徽省人工智能學會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安徽省人工智能學會成立於2013年10月,是經安徽省民政廳正式註冊的智能科學技術領域的省級學會,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是安徽省科學技術協會的正式團體會員。

目錄

機構簡介

學會活動的學術領域是智能科學技術,活動地域是安徽省,基本任務是團結組織全省智能科學與技術工作者,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1],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促進安徽省智能科學與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智能科學與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智能科學與技術人才的成長和提高,為安徽省經濟發展做貢獻。貫徹「科技工作必須面向經濟建設」的方針,堅持百家爭鳴,倡導科學道德和優良學風。

現有會員

學會目前擁有會員200餘人,基本覆蓋了智能科學與技術領域的安徽省的重點高校(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和安徽大學),人工智能專門研究單位(中國科學院合肥智能研究所),以及安徽知名國企業(安徽徽商集團)。隨着智能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和越來越廣泛的應用,學會的隊伍仍處在快速增長中,一大批與智能科學技術有關的學術團體正在積極申請加入安徽省人工智能學會。

人工智能被列為二十一世紀三大尖端技術之一,隨着中國人工智能理論研究與應用研究的深入發展,人工智能在國家經濟發展、科技創新、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質量方面起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歡迎廣大科技工作者踴躍加入安徽省人工智能學會!

安徽省人工智能學會章程(草案)(節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學會的名稱:安徽省人工智能學會,英文名稱:Anhui Association fo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簡寫學會為AAAI。

第二條 本學會的性質: 安徽省人工智能學會是安徽省智能科學與技術工作者的群眾性學術團體,本會由安徽省高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從事人工智能研究、開發和生產的工作者自願結成的非營利性社會組識。

第三條 本學會的宗旨:本學會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團結組織全省智能科學與技術工作者,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2],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促進安徽省智能科學與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智能科學與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智能科學與技術人才的成長和提高,為安徽省經濟發展做貢獻。貫徹「科技工作必須面向經濟建設」的方針,堅持百家爭鳴,倡導科學道德和優良學風。

第四條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本學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安徽省科學技術協會、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安徽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學會的住所:安徽省合肥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開展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提高學術水平。

(二)組織開展省內外、境外及國際間的學術交流活動。

(三)開展智能信息技術領域的各類培訓及人才培養,發現並推薦人工智能領域的優秀人才,組織青少年進行人工智能領域的各種科技競賽活動。

(四)普及人工智能基礎知識,學習和推廣國內外先進技術,組織技術開發、科學技術服務和技術貿易。

(五)研究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戰略及對策分析,開展國內外調研與考察,開展人工智能領域的技術諮詢活動,向政府提供有關人工智能方面的有科學根據的諮詢建議或調查報告。

上述業務範圍概況為:組織開展人工智能領域相關的調查研究、學術交流、科普教育、技術諮詢、人才培養(培訓)等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學會的會員種類: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學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本學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學會的意願;

(三)在本學會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努力工作,主動關心支持開展學術活動的科技工作者。

(五)積極支持學會活動的人工智能及應用單位的領導幹部和長期從事人工智能科技管理並作出貢獻的管理幹部。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學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學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學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學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學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學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學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學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學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學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參考文獻

  1. 要弘揚良好社會道德風尚 ,搜狐,2019-05-07
  2. 解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搜狐,20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