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開區文化和旅遊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關於文化、旅遊和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規。擬定本區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2]。
(二)管理全區重大文化、旅遊活動。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管理、指導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和基層文化建設。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和旅遊服務體系建設及設施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三)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負責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負責全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網絡遊戲服務的監管。
(四)指導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查處文化、旅遊、文物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重要案件.維護市場秩序。
(五)擬訂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六)擬訂本區文物和博物館事業工作規劃,協調和指導文物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文物保護宣傳、文物徵集。承擔申報、確定文物保護單位的有關工作。管理、指導全區文物和博物館的業務工作。組織開展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
(七)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
(八)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
(九)負責文化、旅遊、文物領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指導、推進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促進文物保護科技成果轉化。
(十)負責文化、旅遊、文物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文化、旅遊、文物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二)組織推動文化、旅遊、文物領域招商引資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天津市南開區文化和旅遊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南開區概況,北方網, 2007-09-07
- ↑ 天津市關於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天津文化產業網,201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