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體育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2];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體育發展戰略,協調區域性體育發展,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三)統籌規劃群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四)統籌規劃競技體育運動項目的設置與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競賽工作;指導運動隊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五)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六)擬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發行管理。
(七)指導、管理體育外事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國際間和與港澳台的體育交流與合作。
(八)組織開展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
(九)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文檔工作和政務公開、督查督辦、信息、信訪、提案辦理工作;負責體育外事工作;承擔體育總會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擬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草案,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調查研究體育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方案;負責體育宣傳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管理體育行政許可工作。
(三)群眾體育處
擬訂群眾體育發展規劃草案和相關政策;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和協調全市群眾體育活動的開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訓練競賽處
擬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草案和相關政策;統籌規劃競技體育項目的設置和重點布局;負責優秀運動員的訓練管理,組織參加全國綜合性運動會及重大比賽;制定體育競賽計劃;組織開展體育科研;負責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相關工作。
(五)青少年體育處
擬訂青少年體育工作、競技體育後備人才培養規劃和青少年競賽管理制度;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負責全市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參加全國青少年比賽。
(六)體育經濟處
編制全市體育服務市場的發展規劃;制定體育服務業相關政策;培育體育服務市場;推行體育服務標準,對體育服務市場進行監督;負責管理體育彩票的發行和銷售工作;負責本系統經營活動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七)計劃財務處
負責局機關和監督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審計和局系統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體育設施的整體規劃及體育用地的審核;負責局系統基本建設及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和局系統後勤管理工作。
(八)人事保衛處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和機構編制工作;協調運動員的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局系統科級幹部管理;負責辦理優秀運動員招收、退役手續;負責局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
(九)組織處
負責局黨委重要會議和大型活動的組織;負責局黨委年度計劃和重點任務的督辦;處理局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局黨委辦公會議紀要和重要文件的起草;負責處級幹部管理。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視頻
天津市體育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天津簡介 ,華夏經緯
- ↑ 2017國家對體育的政策規定 ,學習啦,2017-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