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新教
基督教新教 |
本名 基督教新教 外文名 Protestantism 经 典 《圣经》 信 仰 耶稣基督 总 纲 爱神与爱人,不参与世俗 改 革 |
基督教新教:新教(Protestantism),亦称基督新教,与天主教、东正教并称为基督教三大流派。包括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脱离罗马普世大公教会(大公的基督教)而产生的新宗派:路德宗、加尔文宗、安立甘宗,以及随后又从这些宗派中不断分化出来的更多宗派。新教又称“更正教”、“抗罗宗”。中国常以“基督教”一词单指新教。民间常称为耶稣教,因对罗马公教(即天主教)抱抗议态度,不承认罗马主教的教皇地位,故西方一般称基督新教为“抗罗宗”或“抗议宗”。这词源出德文“Protestanten”(抗议者),最初指1529年在德意志帝国会议中对恢复天主教特权之决议案提出抗议的新教诸侯和城市代表,后衍为新教各教派的共同称谓。主要分布在英国、德国、瑞士、北欧五国和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 [1]
目录
简介
新教起源
早期改革先驱
以罗马教皇为核心的公教会是整合中世纪西欧的“大传统”,但在此之外,各民族或各地区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小传统”。当他们在教义或组织上表现为对“大传统”的反动之时,异端裁判所便将其裁定为异端。从13世纪起,异端裁判所就频繁地在西欧各地追捕异端。而进入中古晚期后,民族主义的潜流已经形成,所谓“异端”日益与民族自决的运动结合在一起,引起教会更大的震荡。分别以威克里夫和胡斯为首的异端运动,就发生在西欧公教文化圈的边缘地区,即英国和波西米亚地区。
英国作为欧洲大陆的离岛,与罗马教皇的关系一直比较紧张。1351年,英国与议会制定《圣职委任法》,规定主教及其他教职的选举不受教皇的干预。1353年又立法,禁止“擅自行使宗教司法权”,禁止国民向英国国境外上诉,违者剥夺公民权。这些法令虽然未必有效实行,却清楚地表明了英国的民族主义精神的上升。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威克里夫提出的教会改革理论,旋即与动荡的政治局势接合在一起,引发了大规模的社会运动。
威克里夫认为,教会不应以教皇和枢机主教们为核心,上帝的全体选民才是其核心。教会唯一的领袖是基督,而不是教皇。威克里夫并不直接反对教皇制(papacy),但是,他从《圣经》中引经据典,认为教皇应该接受《圣经》中所要求的教会领袖的标准的考裁。也就是说,教皇必须像彼得一样纯朴、虔信和努力,而不是热衷于权力和财富。否则,他就不是上帝的选民,更不能担任教会的领袖。
波西米亚与英国分属欧洲两极,但1383年波西米亚公主嫁给英国国王,两国交往开始加深。波西米亚的人口由日耳曼人和斯拉夫人组成。虽然布拉格是一个独立的大主教区,但实际上德国在此却有着显著的影响。波西米亚人希望能够发出自己的声音。在15世纪初罗马与阿维农的两个教皇而引起的教会大分裂中,波西米亚人希望摆脱德国人的影响,在两个教皇之间持中立态度,但波西米亚的德国人却希望继续支持罗马教皇。民族之间的冲突通过宗教的形式反映出来。1410年,胡斯遭到德国人布拉格大主教的绝罚。而这又激起了波西米亚人更大的义愤,甚至烧毁教皇的绝罚通谕。
人文主义与文艺复兴
“文艺复兴”(Renaissance)这个词来自法文,现在普遍被用来指称14-15世纪发生在意大利的文学和艺术上的复兴。 意大利文艺复兴世界观的核心就是要回到古代的文化辉煌,而把中世纪的思想成果加以边缘化。文艺复兴的作家并不看重这些思想成果,认为它们与古代的成就相距甚远。在文化中存在的这种情况在神学中也同样存在:他们认为古典晚期的思想无论是内容上还是在风格上都超过了中世纪的神学作品。确实,文艺复兴可以部分地看作是对北欧大学把文学院和神学院关联在一起的思想路线的反动。处于对经院哲学所用语言和讨论的技术性的反感,文艺复兴的作家们把它们一并抛开。在基督教神学方面,通向未来的关键就在于直接地面对圣经文本和教父时期的著作。
文艺复兴中的思想主流通常被称为“人文主义”(humanism)。人文主义是一种文化教育方面的运动。人文主义的核心因素就是要回到古罗马和雅典时期西欧文化的原初资源。这个运动在神学上的对应就是直接回到基督教神学的基础资源上,主要就是指新约。这个运动被证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带来的最重要结果之一就是对圣经作为神学之根源所具有的根本重要性给予了新的评价。随着对圣经兴趣的增加,人们越来越明显地认识到,这个现有资源的拉丁译本是有缺点的。在这些拉丁译本中最有名的就是武加大译本(Vulgate),它是在中世纪最具影响力的圣经拉丁译本。旧约圣经最初是用希伯来文写成的(其中小部分用的是亚兰文);而新约则是用希腊文写成的。“武加大译本”为那些懂拉丁文的人提供了一个拉丁语的译本,但这个译本的可靠性不久就受到质疑。
人文主义者的研究揭示出武加大译本和它翻译的原文本之间存在着令人遗憾的差别,因此开辟了随后的教义改革之路。正是处于这个原因,人文主义对于中世纪神学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它证明了这个圣经译本的不可靠性,并因而似乎表明基于其上的神学的不可靠性。随着人文主义者在这个译本中揭示出一个又一个错误,经院哲学的圣经基础似乎趋于崩溃。
路德宗成型
当时封建制度下的西欧,社会危机和教会危机激化。一些民族王侯和市民阶层对现状不满,下层人民苦难更为深重;教廷和神圣罗马帝国的威信明显下降,教会内部的改革派已多次发难。路德在大学时期已对当时的世事和教会景况感到苦闷。他在修院虔修和钻研神学、哲学理论时,悉心探讨释除苦闷的真谛,但自觉毫无收获。当他为解除自己“心灵之痛苦”寻找“蒙神赦罪而得救赎”之路时,认识到传统教会要求人们履行的礼仪和善功,并无助于人们解除这种深沉的内心苦闷,经院神学亦只能引领人的心灵走入死胡同。他对中世纪一些具有改革思想的人物如维廉·奥康、J.胡斯等虽有所向往,并受到人文主义者如D.伊拉斯谟等的影响,但尚无意反对传统教会和教皇体制。后人多认为,在这段时期内,他已形成因信称义命题的基本内涵。这一命题的主旨为:灵魂得到拯救的人在上帝面前被称为义,不在于本人自己善行所积下的功德,而在于上帝的恩典和人对上帝的笃诚信仰。当时教会宣称,教皇哄骗信徒们说购买了赎罪券无论犯了多大的罪,可以得到上帝的宽恕。路德的因信称义命题,正是针对这种说法的神学依据加以抨击。教皇利奥十世以修缮罗马圣彼得大教堂为名,派教廷大员到德意志各地兜售赎罪券聚敛资财。不少诸侯及市民阶层对此甚为不满。一向赞助路德的萨克森选侯弗里德里希不许在萨克森选侯区兜售赎罪券,但在萨克森公国并未被禁止,而事实上兜售活动已深入维登堡附近。对此,路德于在1517年10月31日(一说11月1日)以学术争论的方式在维登堡城堡大教堂的大门上张贴出了“欢迎辩论”的《九十五条论纲》。论纲以神学论辩的笔调写成,语气甚和缓;仅指责某些教会弊端而无意攻击教会本身,在第71条中还明确肯定教皇的赦罪权。论纲认为:告解圣事的中心是悔改,而不是向神父认罪;肉身的苦修和禁欲,若无内心的忏悔便毫无用处;靠积累功德赎罪也无益,只有基督的功德才能有助于赦罪;教会的“功库”只在于上帝通过取得基督施行救赎恩典的福音。其因信称义主张在论纲中并未提出。然而,论纲已使赎罪券在德意志各地销路大减,有些地方已无人购买。路德此举得到各阶层支持,同时也触怒了教廷。
1520年路德的伟大成就是发表了三篇论著《关于教会特权制的改革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公开信》(To the Christian Nobility of the German Nation)、《论教会的巴比伦之囚》(Babylonish Captivity of the Church)和《论基督徒的自由》(On Christian Liberty),公开提出教皇无权干预世俗政权。宣称教会如果不能自己进行改革,国家政权应予挽救,并将罗马教会称为“打着神圣教会与圣彼得的旗帜的、人间最大的巨贼和强盗”。他认为:教皇不是圣经的最后解释人,信徒人人都可直接与上帝相通而成为祭司,无需神父作中介。然而此问题又背出了多个对圣经不同之解释本,而路德对此通通打压, 因此又有抨击者说他其实是把解释权改为由他自己所拥有。
由于路德坚持自己的观点,教皇正式宣布开除路德教籍的通谕。路德在诸侯和市民的支持下决定公开对抗,写了《反对敌基督者的通谕》一文,并于12月10日当众烧毁教皇通谕及一些教律。当时,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为了在政治上与法国抗衡,希望得到教皇的支持,反对路德的改革。因而在1521年帝国会议上,决定执行教皇通谕,给路德判罪。但由于与会诸侯的反对和路德本人在被审讯时的强硬态度,会议最终决定先放路德离去,然后判罪并下逮捕令。路德在归途中,萨克森选侯以拦劫绑架方式把他送进瓦特堡加以保护。路德在瓦特堡隐居期间,致力于圣经的德语翻译。这时,路德的拥护者已经行动起来,宗教改革运动如燎原之火,迅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