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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義

來自 呢圖網 的圖片

中文名稱;地方主義

外文名稱;localism; provincialism

原因;地方政府官員黨性觀念不強

重要任務;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

地方主義是一種在處理問題時,將本地方的利益放在首位,不顧甚至破壞全局利益的思想和行為。[1]

目錄

解釋

地方保護主義是阻礙和干擾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障礙,有效地打擊和清除地方保護主義是推動建立公平、競爭、開放、統一的社會主義大市場的重要內容,也是當前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

表現形式

地方保護主義,是指地方政府或所屬部門,為了保護地方局部經濟利益或政治利益,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利用行政權力干涉市場,操縱市場,設置市場障礙,破壞市場機制,限制非本地企業生產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參與公平競爭的行為。從本質上看,地方保護主義是地方政府部門只顧局部利益,不顧國家和集體利益,在管理活動中濫用行政權力的表現。地方保護主義的主要表現形式有:

(一)限定或變相限定本地企業、單位或個人只能經營、購買、使用本地產品或者只能接受本地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提供的服務

一些地方政府為了維護其局部利益,以行政命令或下發文件的形式,用強制手段來扶持本地企業和產品,其中比較突出的產品主要有:煙、酒、藥品、水泥、煤炭、汽車等;比較突出的領域主要有:建築、保險、醫療等。例如,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二工街道辦事處發文規定:新啤集團為其轄區內鐵路局夜市啤酒的惟一經銷商,所有攤主只許銷售新疆啤酒這一種產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七師、農八師都規定,主要工程項目都應由兵團建工企業承攬;農七師還要求所有工程項目使用的鋼門窗必須是該師某企業的產品。

設置壁壘

1. 抬高外地產品和服務進入本地的「門檻」。對外地產品或服務提出比本地產品或服務更高的技術要求,或以重複檢驗、重複認證等技術措施,增加外地產品進入本地市場的成本,來限制外地產品或服務進入本地市場。

2. 增加歧視性收費項目。對外地商品或服務的進入規定歧視性價格,或者實行歧視性收費標準,以削弱外地商品在本地的競爭力。有的地方甚至對外地生產的轎車進入本地市場實行不同標準的入籍費。

3. 限制本地商業機構銷售外地某些產品。有的地方採取專門針對外地產品或服務的專營、專賣、許可等手段,甚至不准本地商業機構經銷外地的某些產品,一經發現,輕則沒收,重則罰款,甚至吊銷營業執照。

4. 設置關卡堵截外地產品進入本地市場。一些地方政府在道路、車站、港口、航空港或本行政區域邊界設置關卡,以查扣等手段阻礙外地產品進入本地。

實行行業壟斷

由於政企不分的問題沒有徹底解決,一些政府機構既行使政府的行政管理職能,又直接參與營利性的生產經營性活動。這些機構為了增加部門利益,利用其「一套班子、兩塊牌子」的特殊身份或在市場中已經具有的獨占地位,實行行業壟斷,限制其他企業,特別是外地企業的產品參與市場競爭。煙草專賣、酒類專賣、郵政、電信、電力等部門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此類問題。

此外,受部門利益驅動,一些行政管理部門強制企業或消費者購買指定的商品或服務的行為也時有發生。如衛生防疫部門利用頒發衛生許可證的權力,強制要求經營者購買其指定的消毒櫃、消毒液;公安消防部門限定用戶購買其指定的消防器材;城市建設管理部門規定路牌廣告只能由某家廣告公司製作發布等等。

採取行政命令手段

一些地方政府領導從保護本地經濟利益出發,無視黨紀國法,對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的正常執法行為進行粗暴干預。一些地方假冒偽劣商品猖獗、走私販私現象嚴重、偷稅漏稅問題突出,都與地方政府的縱容與支持有直接關係。

1. 阻撓、干涉行政執法機關對經濟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一些地方政府為保護地方骨幹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規定不經地方政府領導或其指定部門的批准,行政執法部門不得進入企業檢查執法,履行法定職責。例如重慶市某區一家從事製鞋業的外商投資企業,多年來大量生產假冒「耐克」鞋等多種偽劣產品,但當地政府為了突出「政績」,將該企業列為重點外來保護企業,執法人員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得涉足該廠檢查,致使其違法行為一直得不到查處,該企業生產的假冒偽劣產品大量流向上海、廣州等地,最後被外地工商、海關部門查處。

2. 對經濟違法行為遷就姑息,致使行政執法難以到位。例如,重慶市某區一家重點紡織骨幹企業,為了追求暴利,大量生產假冒摩托車,違法所得近 30 萬元。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此案進行查處時,當地有關領導便打招呼,要求大事化小、從輕處罰,使本應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人犯罪責任的案件最後只能行政處罰,象徵性地「表示」一下。

3. 扭曲司法公正,保護本地企業的違法行為。個別地方政府甚至把本地的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當作保護地方經濟利益的工具,嚴重扭曲了司法機關的公正性。一些外地的執法機關經過千辛萬苦查實企業經濟犯罪行為後,當地政府馬上就以保護「利稅大戶」、「經濟能人」為由,通過本地的司法機關將外地行政執法機關拒之門外。有的地方審判機關隨意行使管轄權,對當地經濟利益有利就予以立案和受理,而對本地當事人不利的案件不是推諉拒絕就是設置障礙,千萬百計阻止執法。

成因

產生地方保護主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本原因是有些地方政府領導人黨性觀念不強,大局觀念淡薄,只顧局部,不顧全局; 只顧地方,不顧中央; 只顧眼前,不顧長遠,有的為了保護地方局部利益,甚至無視黨紀國法。此外,產生地方保護主義的其他原因還有:

法律法規不健全

反對地方保護主義的立法工作相對滯後,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給司法和行政執法機關處理案件帶來困難。在現行法律中,雖然對地方保護主義制定了一些法律限制規則,如《反不正當競爭法》第7條規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濫用權力,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本地市場,或者本地商品流入外地市場。」但這部制定於1993年的法律由於受當時條件所限,對應受法律制裁的壟斷行為界定較窄,缺乏可操作性。

財稅政策有缺陷

1980 年實行的財政「分灶吃飯」和 1994 年推行的以劃分稅種為基礎的分稅制財政體制,對於深化財稅制度改革、理順中央與地方財稅關係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與此同時,財政包干和各種地方稅設置後,財政狀況的好壞直接關係到地方的經濟利益,因此地方政府與地方企業,尤其是地方國有企業不可避免地在相當多的方面形成了利益共同體,因而也導致了地方保護主義的產生。

國企改革不到位

一些地方國有企業改革相對滯後,觀念落後,仍然習慣於在政府羽翼下「等、靠、要」;包袱沉重,步履維艱,創新能力弱; 機制僵化,市場意識淡薄。這樣的企業無法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面臨在競爭中被淘汰的困境。地方政府出於維護自身利益的動機,通過濫用行政權力,藉助市場進入限制、金融傾斜等保護手段,來維持與其有着血緣關係的低效率的國有企業的市場。

政績考核有漏洞

行政性分權階段實行行政領導幹部行政任命制,經濟增長速度等地方經濟發展的相關指標成為考核幹部政績的主要標準。這樣就會導致一些地方領導出於自身利益考慮,採取強化資源配置本地化和保護本地市場等有悖於市場經濟發展的行政性措施,增加本地區的局部利益。有一些地方領導為了增加政績,甚至不顧黨紀國法,以身試法,鋌而走險,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參考來源

陳吉寧:解決地方保護主義對環境監測監察執法干預

參考資料

  1. 地方保護主義的形成成因, 百度知道,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