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簡稱糧食和儲備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全國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現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主要負責根據國家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組織實施國家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管理,統一負責儲備基礎設施的建設與管理,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和中央儲備糧棉行政管理等。
目錄
沿革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規定:「組建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將國家糧食局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實施國家戰略物資收儲、輪換和管理,管理國家糧食、棉花和食糖儲備等職責,以及民政部、商務部、國家能源局等部門的組織實施國家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不再保留國家糧食局。」
2018年4月4日,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掛牌成立[1]。
職責
根據《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糧食和儲備局承擔下列職能[2]:
- 起草全國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部門規章。研究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 研究提出國家戰略物資儲備規劃、國家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根據國家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組織實施國家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
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
- 管理國家糧食、棉花和食糖儲備,負責中央儲備糧棉行政管理。監測國際國內糧食和戰略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承擔全國糧食流通宏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 擬訂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國家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
- 根據國家儲備總體發展規劃,統一負責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擬訂國家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
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國家投資項目。
- 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
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國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 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制定有關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 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正式掛牌 ,搜狐,2018-04-08
- ↑ 機構改革後,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職責是什麼?內設機構有哪些? ,搜狐,2019-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