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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紫金服務中心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紫金服務中心,位於北京市東城區崇文門西大街9號(比利時使館舊址),隸屬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賓館管理中心[1]

目錄

歷史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紫金服務中心,原名紫金賓館,位於台基廠大街與東交民巷相交處的東南角。《北京條約》簽訂以後,比利時英國法國之後,在清朝同治五年(1866年)在北京設立使館,當時位於崇文門內大街路東。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6月20日),義和團追捕德國公使克林德,比利時使館駐兵開槍,引發比利時使館被義和團焚毀。《辛丑條約》簽訂以後,比利時使館占據了原大學士徐桐故宅,而且又向東擴展至原法國兵營處,西到紅廠胡同,南至北京內城南城牆根。

1970年,在此建立賓館。1986年正式更名為紫金賓館。該賓館原隸屬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2013年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更名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該賓館名稱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紫金賓館改為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紫金賓館。該賓館擁有寫字樓、客房、餐廳、保齡球館等設施。客房中僅有少數用於接待,其他均被公司、商社租用為辦公場所。2018年,更名為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紫金服務中心。

建築

紫金服務中心內現存的原比利時使館建築有使館辦公樓及四棟官邸。辦公樓坐北朝南,官邸分列在東西兩側,中央是綠地。綠地中央有一個大水池。

大門:《辛丑條約》簽訂以後重建的比利時使館大門原來開在台基廠大街與東江米巷交叉路口的東南角。大門用紅磚砌成,石材鑲邊裝飾,門洞是石砌圓拱,立在兩側石墩上。三角形山牆呈四級階梯狀,底部兩側及頂部有石砌小尖塔,山牆中央鑲有比利時使館石匾牌。原大門已在台基廠大街向東拓寬時拆除,現仍可見部分側牆的原物。現在紫金賓館的大門改開在南側的崇文門西大街上,為仿造原大門風格建造。

1號樓(辦公主樓):長方形,長41.50米,深19.85米,地上三層,地下一層,磚石結構。東北端、西北端各有一座凸出的配房。原建築底層門廳南端的東西兩側是外廊,分別向北環繞與東、西兩側的配房連接,後來為外廊砌成磚牆,並且在牆上開半圓大窗,從而形成了兩側外凸的單層實體,其上仍是二層室外平台。主樓南立面三開間外凸,屋頂閣樓為階梯狀三角形山花。這是自中世紀以後,尼德蘭地區商業城市的傳統建築形式,特點是正面窄,進深大,山牆臨街,山花相接,內為樓閣,並用哥特式小尖牆等作為裝飾,形成華麗繁複的輪廓。主樓在中央兩側二開間及東西兩側牆都做成階梯狀山牆,山牆端部都做有碉樓式豎向裝飾。外牆使用暖色清水磚砌成,並用石材作門窗套及牆轉角處的隅石。入口大門廊進深大,壁柱為塔司乾式的三個等開間同高的券柱式,正面的大台階兩側帶寬大的坡道,車輛可直達門廊下方。大門廳長19.82米,寬9.30米,北端是兩側雙分式大樓梯。另外東側還有一輔助樓梯,可通地下室。因原使館大門在西北角,所以主樓的東、西廊處都設有出入口,主樓後部的平房是廚房,和樓內餐廳有通道連接。

2、3、5、6號樓(使館官邸):院落內除了東南角的4號樓是後來加建的以外,其他四幢樓都是原有建築。西北側的2號樓是兩層,主入口朝東,西面設有次要入口。3、5、6號樓都是二層半,頂部全部是綠色金屬坡頂。5、6號樓在院內主樓前東側。3號樓在院內西南,東北部外廊有南北台階可通到朝東的主入口,走廊西部是主樓梯,西北角設有輔助入口和輔助樓梯,東南角設有三層半的碉樓式角樓,南部的客廳有凸窗和外部大平台。3號樓應為大使官邸。

4、7、8號樓:均為後來加建,並非比利時使館[2]原有建築。

視頻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紫金服務中心 相關視頻

紫金服務中心簡介

參考文獻

  1. 賓館管理中心,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2017-12-18
  2. 東交民巷使館群(區)之比利時國使館,搜狐,2017-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