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
《周礼》又称《周官》或者《周官经》[1],非《尚书·周官》,先秦典籍不见征引,全书的定型是在战国时期,从书名来看应该是记载周代的理想官制的书籍,但内容却与周代官制不符,可能是理想中的政治制度与百官职守。相传为周公所作。鲁在春秋时为周文化重镇,时人曾有“周礼尽在鲁矣”之说。
汉初无此书,西汉河间献王刘德以重金购得《周官》古文经后,献给了朝廷,深藏于秘府,“五家之儒莫得见焉”。汉代原称《周官》,西汉刘歆始称《周礼》,王莽时,《周官》才更名《周礼》、置博士授业,内容被公开,刘歆弟子杜子春,设私校传《周礼》之学,贾逵、马融、郑玄等竞相研习,郑玄为之作注,郑兴作《周官解诂》。《周礼》一书称得上善本又通行易得的版本是阮元《十三经注疏》中的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的《周礼注疏》和清孙诒让《周礼正义》。
《周礼》通过介绍周代的官制,描绘出古代儒家对理想社会的总构思,是中国第一部记载国家政权组织机构及其职能的书籍。周礼与夏、殷之礼一脉相承,是对夏、殷之礼的继承和发展。有学者在整理西周金文职官资料时,发现西周金文中的职官有许多与《周礼》所记相合。要想了解西周金文中的职官,“无法脱离《周礼》一书”[2]。周礼所体现的制度设计是中国古代国家制度的本源,包括器用、衣冠、官制、军制、田制、税制、礼制等国家政治制度。《周礼》与《仪礼》、《礼记》统称“三礼”。唐代立为九经,也是儒家十三经之一。刘歆最早奏请列《周官》于经而称其为《周礼》,认为它是“周公致太平之迹”。汉时,列入古文经,与当时今文经讲微言大义不同。《周礼》以及汉朝依《周礼》建立起来的各项制度,对唐朝以及宋朝、明朝的政治军事经济制度都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3]。周礼相当于一部政典,被认为是汉唐宋明得以世绵国祚的根源。
目录
内容
《周礼》内容六篇分载天、地、春、夏、秋、冬六官,记古代理想官制,其中冬官经秦火已亡佚,汉时由《考工记》补足。其书虽本名《周官》,实则上则以官制为纲绳,大而至于政治、军事,小而至于衣冠、陈设,无所不述,无不有义。郑玄著《周官礼注》与《仪礼》、《小戴礼记》被列入儒家经典中的“三礼”之一,及唐代则有贾公彦作疏。
孔子一生坚决维护周礼,章学诚曾言:“人如孔子,不过学《周礼》一言,足以尽其生平。”春秋时期“礼崩乐坏”,大夫季平子私自用天子礼乐“八佾舞于庭”,孔子闻之大怒:“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周礼》的国家体制是华夷之辨、中华正统的标准之一。南朝梁武帝时,一度领先北朝,此由《北齐书·杜弼传》引述高欢的话说:“江东复有一吴儿老翁萧衍者,专事衣冠礼乐,中原士大夫望之以为正朔所在。”随后,北朝宇文泰令卢辩、苏绰仿周礼更改官制,正式依据《周礼》建置六官,目的在于从文化上继承周制,以作为继承汉文化的正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