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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首歌》中國中央電視台綜藝頻道播出的音樂電視節目,創辦於2000年1月27日。在央視索福瑞發布年度《中國電視市場報告》以及相關收視率調查中同一首歌連續多個月排行央視收視率第一名。2013年8月,策劃人鍾思潛表示《同一首歌》正式停播。

目錄

主題曲

「鮮花曾告訴我你怎樣走過,大地知道你心中的每一個角落,甜蜜的夢啊誰都不會錯過,終於迎來今天的這歡聚時刻。水千條山萬座我們曾走過,每一次相逢和笑臉都彼此銘刻。在陽光燦爛歡樂的日子裡,我們手拉手想說的太多。星光撒滿了所有的童年,風雨走遍了世間的角落,同樣的感受給了我們同樣的渴望,同樣的歡樂給了我們同一首歌。陽光下滲透所有的語言,春天把友好的故事傳說,同樣的感受給了我們同樣的渴望,同樣的歡樂給了我們同一首歌,同一首歌......」

當這首歌響起,80後中很多人是有印象的......雖然不能說都哼唱下來,卻也記得這首歌,以及,和這首歌同名的知名綜藝欄目《同一首歌》!

《同一首歌》節目主題曲由毛阿敏主唱,陳哲詞,孟衛東曲,由於中央電視台採用歌曲的名字作為電視節目的名字,所以該歌作者與節目組引起版權糾紛,作者要求央視承擔法律責任[1]

特點

與後來大火「快男超女」草根選秀不同,也與專業度較高PK的「歌手」類不同,它可能更接近於「拼盤演唱會」——且是高質量高水平高成本的系列大型演唱會。每次演唱會的主題基本是不一樣的,去的城市也不一樣,而且還是公益性質的演出。

它的影響完全不必贅述了,收視率一直在央視三套節目中處於領先地位,並且屢創新高。

「同一首歌走進某某,大型演唱會.......」這樣的開場白,熟悉又讓人安心,滿屏燈光璀璨下,我們也記住了主持人管彤梁永斌亞寧。以及更多的偶像。

那時候,班裡的女生都夢想能成為開場手捧鮮花唱主題曲的一員,只不過,我們這樣的四線城市,怎麼會有這樣的機會呢?於是,更多的夢想是盼着《同一首歌》能來我們城市演出一次。到時候,我們可以去現場,親眼看看那些明星們。

相關信息

《同一首歌》在2010年8月,正式宣布停播了(實際上在2009年就已經停播)。2013年,因涉嫌侵權又被歌曲《同一首歌》原詞作者之一陳哲和曲作者孟衛東告上法庭。

現在想想看,當年的停播太過於突然,卻也算能是理解意料之中。

節目背後的走穴嫌疑和承辦方的巨大開銷也註定了它的命運[2]

場地要選好的,不然配不上「央視」的名頭。布置舞台的效果,追求大製作、大舞美、大場面的華麗效果。而演員這方面呢,雖然打着「公益」的旗號,會有很多演員願意參與,但是想讓有腕兒的能壓得住台的偶像來,總得花些錢。這還不算組織安保、宣傳、人員吃住等等費用。一場下來,起碼也不低於五百萬了。且,「公益」決定了不可能按商業演出的方式去賣票,也不能太明顯打什麼商業廣告,這樣一來,這如流水般花掉的錢也只能轉駕到地方政府買單了。而有些地方政府在經濟條件上,可能並不適合承辦如此的活動,卻為了知名度或者面子而去承辦,這樣的形式主義與鋪張顯然也是不符合「八項精神」的。

當然,更不要提某些演員借着「公益」演出,捎帶走穴去參加出場費幾百萬、上千萬的商業活動和其他活動了。這些更是引發不少質疑。

更令人惋惜和遺憾的還是侵權官司,在當年來說,幾乎封死了這檔欄目的重新製作之路。欄目如果想重新製作,那得先解決版權問題_花大價錢賠款以及和來支付授權費用,或者是改名。前者相當於再額外支出更多的錢,這更背離「精神」,後者則直接丟掉了招牌,相當於重新做檔節目了。這更使得這檔欄目復播或者重新製作變得愈加不可能。

《同一首歌》始終是一種「一招鮮」的架式。在媒介傳播相對依賴電視的時候,這樣的架式是可以「吃遍天」的。但是,當媒介的傳播已經步入了新時期的當代,依然抱着某個固定的套路和模板,那必然是要被淘汰的呀!

視頻

同一首歌 相關視頻

回顧經典《同一首歌》
經典回首《同一首歌》毛阿敏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