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8月31日成立,受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和朝阳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在朝阳区行政区域内行使地方税收管辖权。2018年7月5日,在举行庄严的升国旗、唱国歌仪式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原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
目录
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内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地方税收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根据市地税局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负责编制本辖区内的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依法实施辖区内各种税、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四)监督检查本辖区内各纳税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五)实施本辖区内税收政策咨询和纳税服务工作。
(六)承办市地税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根据上级主管机关税收、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计划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 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主管机关和朝阳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重点税源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贯彻落实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并负责所辖区域内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管理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所辖区域内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治理和落实征管信息化[1]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上级主管机关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2]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主管机关和朝阳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文献
- ↑ 什么是信息化?什么是数字化?数字化和信息化有什么区别?,搜狐,2023-07-14
- ↑ 人才培养的3种方式 ,搜狐,2017-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