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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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 是一個廣泛類別的 基礎設施 項目。通常是由政府 資助和建成的,用於社區 及其周邊地區的娛樂、就業和健康和安全。它們包括公共建築(市政建築物, 學校, 醫院), 運輸基礎設施 (道路, 鐵路, 橋樑, 管道, 運河, 港口, 機場), 公共空間 (公共廣場, 公園, 海灘),公用服務(供水 和 治療, 污水處理, 電網, 水壩), 和其他通常為長期有形 資產 和 設施。 雖然經常與 公共基礎設施 和 公共資本 交換使用,但公共工程不一定伴隨經濟組成部分,因此是一個更廣泛的術語。
自古以來,公共工程就已經被鼓勵進行。例如在盛行通貨緊縮時,羅馬帝國皇帝 尼祿 鼓勵建設各種基礎設施項目。[1]
目錄
概述
公共工程是在經濟 和 政治 中多面向的概念,涉及多個領域包括:娛樂(公園灘)、美學(樹林、綠色空間)、經濟(商品和人員運動、能源)、法律(警察和法院),以及周遭(社區中心、社會服務建築)中。
市政基礎設施、 城市基礎設施和 農村發展 通常表示同一概念,且無論是在大城市或 發展中國家都是受關切的問題。公共基礎設施 或 關鍵的基礎設施 有時可互換使用。
此外,公共工程最近已擴大到包括數位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美國第一個全國性的數位公共工程項目是為了建立一個電子投票的開源平台(由開放源數表決基金會創建和管理)。[2]
公共工程方案
「公共就業方案(PEP)」或「公共工程方案(PWP)」是透過建立公共財,對那些無法找到替代就業機會的人提供一定薪水的職業。 這可作為一種社會安全網。
公共工程方案意味是由國家支付的工資(現金或實物),或者通過仲介支付(或以現金換工作)。提供短期就業的公共工程已經是明顯的做法,特別是在撒哈拉以南非洲。 [3]
自從1930年代的經濟危機,投資於公共工程項目以便促進經濟已成為一個受歡迎的政策措施。 最近的例子是2008-2009年 中國經濟刺激計劃, 2008年的歐洲聯盟刺激計劃,以及 2009年的美國復甦與再投資法案。
投資效用
有人認為,資本投資公共工程可以用於減少失業;但反對方爭辯說,這類項目應該由私營部門進行,而不是公共部門。因為公共工程項目具有社會主義的特徵。但是,在私營部門,企業家會負擔他們自己的損失,致使私營公司一般不願承接項目,因它可能會導致損失,或者無法發展收益。當缺乏對私營部門的益處,或者對一個私人公司風險太大時,為了整體社會的利益,政府將投資於公共工程。
根據在 奧爾堡大學 研究中,86%的公共工程項目的最終成本會超支。 一些意想不到的研究結果:
- 技術困難的項目的預算不大可能超過比較不困難的項目的預算。
- 項目直接和間接影響更多的人的項目被證明是更容易成本超支。
- 項目管理人員通常沒有從過去類似的試圖項目中學習。
一般公開招標的合同將包括一項規定的意外費用(即超支),這通常為合同價值數額的10%的。這筆錢只能花在該項目過程中,由施工管理人員判斷是必要的支出,而通常這筆支出必須被判定為合理的。
參考文獻
- ↑ Thornton, Mary Elizabeth Kelly. Nero's New Deal. Transactions and Proceedings of the American Philological Association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71, 102: 629. JSTOR 2935958. doi:10.2307/2935958.
- ↑ The TrustTheVote Project. OSET Institute, Inc. 15 May 2009 [6 January 20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3-12).
- ↑ A typology for Public Works Programming. 海外發展研究所. December 20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