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力思軍民元帥府
歷史簡介
據《明史·志第十六》記載,明朝疆域「計明初封略,東起朝鮮,西據吐番,南包安南(越南),北距大磧,東西一萬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萬零九百四里。自成祖棄大寧,徙東勝,宣宗遷開平於獨石,世宗時復棄哈密、河套,則東起遼海,西至嘉峪,南至瓊、崖,北抵雲、朔,東西萬餘里,南北萬里。」文中「西據吐番」的「吐番」是宋、元、明等時期的史籍中對青藏高原及當地土著的慣稱。
明朝對藏政策主要形式為洪武年間在藏內設置羈縻性質的都司、衛所等軍政機構,封授當地僧俗首領擔任官員[1]。對於較遠的烏斯藏和朵甘藏族地方,明太祖意在招撫,多次派員入藏詔諭各地。可以說,明朝在烏斯藏和朵甘藏族地方的行政建制是在詔諭和封賜藏族地方僧俗首領的過程中建立起來的,基本上沿用了元代制度,沒有作更大變動。在洪武六年(1373)二月,明太祖就發布了冊封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元帥的詔書,其原件保存在國家檔案局中。詔云:「奉天承運皇帝聖旨:朕君天下,凡四方慕義來歸者,皆待之以禮,授之以官。爾搠思公失監,久居西土,聞我聲教,能委心效順,保安境土,朕用嘉之。今設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命爾以元帥之職,爾尚思盡乃心,謹遵紀律,撫其部眾,使疆土靖安,庶副朕委任之意。可懷遠將軍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元帥宜令搠思公失監。准此。」冊封搠思公失監表明西藏屬於中國。
西藏向明朝的朝貢始於洪武五年(1372年)元攝帝師喃加巴藏卜降明受封,終於崇禎三年(1630年)烏思藏僧人三旦多隻等十五人入朝。有明一代,元朝扶持的薩迦政權勢力逐漸衰微,噶舉派的帕竹地方政權大體掌握了藏中的政治大權,後期格魯派勢力在固始汗的扶持下不斷坐大,西藏內部各宗派勢力競相發展而鮮有明朝參與。明朝治藏政策常被概括為「多封眾建、因俗以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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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明朝治藏歷史,我愛歷史網,2020-04-10
- ↑ 明代對藏區實行「多封眾建」政策的內容是什麼?,愛問答,2018-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