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寺
概論
汉明帝以白馬寺安置入華的僧人和佛經,但此後古漢語中「寺」仍常指政府部分、場所,相當於今天的「部」(如大理寺相當於今日的法務部),至今在泰國漢語中「寺」仍保留著這一義項。
唐代的招提寺又稱招提院、招提所、招提精舍,係四方僧房之意。日本奈良唐招提寺卽得名於此。拓|:ㄓˊ;鬪;斗|dòu提:舍舍|shè拓通摭。梵語「拓鬪」(四)音近現代北方話的「佳嘟爾」,唯網上的「佳(拓)鬪」被錯誤地理解爲「佳拓鬪」而產生了「佳拓鬪提舍」這一今古譯混用的訛傳。「佳」在中古漢語、部分山東話、南部吳語、客贛方言、福建話、嶺南話中聲母均爲塞音,不可用作IAST「ca」的音譯。(IAST:4deśa)简称拓提或招提,是佛敎概念,以四提舍(方国)意四方,指聚集四方僧眾。後來「寺」逐漸專指政府制定的宗敎部門,「招提寺」也逐漸簡稱爲「寺」。
此後“佛寺”主義轉爲宗敎場所,尤其是佛教供養佛像和僧人居住的場所。
此外,有多種類似概念:
- 佛寺在古時稱精舍(vihāra),梵語中vihāra可代指所有佛教寺院,南傳佛教地區多以此爲名,如大寺(mahā-vihāra);
- 又稱阿蘭若(aranya),略稱蘭若,意為丛林、凈處;
- 又稱伽藍,爲“僧伽藍摩”(samghārāma)的略稱,意為僧人的園林、僧院;
- 漢地禪宗自百丈禪師建立叢林制度後也稱爲叢林、禪林[1];
- 緬甸、泰國、雲南西部等南傳上座部佛教可称“奘房、緬寺”;
- 上座部佛教地區也有從“圍、界、繞”(वाट)演變來的“窪寺、暹寺”,即泰語稱วัด(wát)、寮語ວັດ (wat)、撣語shn(wâ̰t);
- 庵,出家女众的寺院可称为庵院、尼庵;
- 喇嘛寺,針對藏傳佛教的稱呼,喇嘛指藏地僧侶;
- 還有異名如僧寺、道场、刹多罗(kṣetra,也譯為淨土、佛土、什刹、什刹多罗;一說爲laksatā之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