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偃
何偃,(413年—458年),字仲弘,廬江郡灊縣(今安徽霍山)人,左光祿大夫何尚之次子,南朝宋官員。生於晉安帝義熙九年,卒於宋武帝大明二年,年四十六歲。
- 州辟儀曹從事。舉秀才。元嘉中,位太子中庶子,歷侍中,掌詔誥。
- 時尚之為司空尚書令,偃居門下,父子並處機要,甚得時譽。
- 孝武帝時,遷吏部尚書。與顏竣有隙,心不自安,遂得悸疾。孝武帝遇之厚,倍加治療,始得瘥。
- 時帝長女山陰公主愛傾一時,配偃子戢。及卒,帝為之哭傷不已,諡曰靖。
- 偃好談玄,曾注莊子逍遙篇,與文集十九卷,(《隋志注》作八卷,《兩唐書志》作十六卷。此從《隋書志》)並行於世。 [1]
目錄
基本信息
人物話題
人物生平
東晉義熙九年(公元413年),何偃出生在了劉宋朝一個低級士族家庭。這個家庭自何偃的曾祖父何惔開始進入仕途,祖父何叔度和父親何尚之當時也都任官。何偃是家中中子,即非長非幼中不溜的。義熙九年,其祖父或是擔任吳郡太守,或是在建康做尚書。而其父早年追隨長期在建康為官謝混,起家又是揚州的臨津縣令,在義熙十一年前後進入劉裕平西將軍幕府,出征荊州。 何家雖然幾代為官,但何偃出生時,家中並不富裕。大約在元嘉十年(公元433年),他被揚州州府闢為議曹從事。隨後被推舉為秀才,經過考核),授予中軍參軍,併入臨川王劉義慶的平西將軍府擔任主簿一職。
元嘉十九年(公元442年),何偃出任丹陽郡丞。丹陽郡是建康所在地,而郡丞是丹陽郡最高行政長官的副手。此後,他又擔任廬陵王友。這又是一個升遷。因為之前的議曹從事、中軍參軍、平西主簿、丹陽郡丞均是第七品的官職,而王友這一職務是第六品的。此後的三個官職分別是太子中舍人、中書郎、太子中庶子。前兩者是六品的職務,後者則為第五品。其中太子中舍人和太子中庶子屬於東宮的官員,前者的作用相當於黃門侍郎,即在太子身邊執掌威儀、負責進諫糾失的官員;後者的作用相當於侍中,即負責管理太子東宮內諸事,在太子身邊負責進奏、商討事務,太子車駕出行時則陪同太子的官員。這兩個職務與太子比較接近,因為這些官員的任命權不在太子手中,因此不能認為他就是太子黨的成員。不過,從後來太子劉劭即位後重用他來看,至少他們之間的關係還是不錯的。中書郎是負責編撰工作的人員,十分清要。
此後,宋文帝第九子義陽王劉昶擔任南彭城下邳郡太守,因此宋文帝派何偃出任義陽國行事,負責管理這位皇子的封國。當時的封國相當於郡,而封國的正式行政長官應該是內史,行事只是有內史管理的權限,但沒有名實,說穿了是個代理。這恐怕是宋文帝的一種用人策略吧。當然,這種代理也不是隨便什麼人都可以去做的,這反映出宋文帝對何偃的信任。
元嘉二十七年後的某一天,時任吏部尚書的江湛推薦王微出來做官。王微是文帝元老重臣王弘弟弟王孺的兒子,他不慕功名,又與何偃友善。當時有種傳言,江湛的保舉里有何偃的功勞。何偃為此不安,特意寫了封信去解釋。看來信起了作用,王微在元嘉三十年病故時,還囑咐家人將自己所彈之琴送與何偃。這裡可以看出何偃比較善於溝通,也說明年輕時的何偃也有比較真誠和性情的一面,否則淡泊功名的王微也不會與他深交如此。
元嘉二十九年(公元452年),聽說北魏太武帝駕崩之後北魏內部混亂的宋文帝想要再次北伐。無疑,對於封建帝王來說,很多事情是乾綱獨斷的。但是,他無法做到事事躬親,需要臣子們來處理具體的事項;另外他還需要了解大臣們的態度,好決定如何使用和調遣,因此他派人來徵求大臣們對北伐的意見。這裡要插敘一下的是,自從宋文帝登基之後,已經發起了兩次大規模的北伐。一次是在元嘉七年,一次是在元嘉二十七年,但是這兩次都遭到慘敗,甚至第二次被北魏軍隊的反攻打到了長江對岸。熱衷一統北方的宋文帝自然不甘心於這樣的結果,想要再度北伐在情理之中。然而宋朝北伐連續挫敗,尤其是第二次,出兵時就出現財政緊張,遭北魏反擊後長江以北地區破壞嚴重。因此,宋朝根本沒有力量支持一次北伐行動。此外,宋軍連續戰敗,銳氣盡喪,早已不是當年熊羆之師,在心理上他們沒有優勢。所以,宋文帝的決策無疑是錯誤的。何偃自然也看到了問題,反對出兵北伐,但是他也看到,宋文帝的態度很堅決,身為臣子,不能直接冒犯君顏,因此他在上書中採取了迂迴勸諫的策略。他先承認皇帝在談到北伐時說北魏有內亂容易被消滅是正確的判斷,承認皇帝的籌劃很完備,很快筆鋒一轉談到己方的種種困難,尤其是邊境州郡破敗的情況,認為應該再等待時機。不知是這種勸諫的策略起了作用,還是因為其父何尚之再度出山,返回朝廷管理北伐後勤事務,亦或兼而有之,宋文帝沒有給他臉色,調他做了始興王劉濬征北將軍府的長史兼南東海太守。南東海郡隸屬南徐州,比義陽國更靠近京畿,但國在政治待遇上要高於郡,國內史的地位要高於郡太守。當然他之前是個行事,現在是個實封的太守,所以基本上可以算平調。
不久,何偃再度得到提拔,出任司徒左長史。這個官職相當重要。因為當時實行九品官人法,各地中正評定人物品級之後需要由司徒左長史來審核,這樣對朝廷人事有一定的干預權。何偃能充當這個職務,不能不說與他父親得寵有關。
大明二年,卒官,時年四十六。世祖與顏竣詔曰:「何偃遂成異世,美志長往。與之周旋,重以姻媾,臨哭傷怨,良不能已。往矣如何!宜贈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本官如故。」諡曰靖子。子戢,升明末,為相國左長史。
史籍記載
- 《宋書 卷五十九 列傳第十九》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