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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数学会计算机数学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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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数学会计算机数学专业委员会为中国数学会计算机数学专业委员会,是中国数学会下设二级分支机构,是依法登记成立的社团组织。本会英文名称:The Computer Mathematics Society of China 简称CMSC。

第二条 中国数学会计算机数学专业委员会是由全国从事计算机数学的科研、教学及应用的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是非营利性[1]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促进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的交叉研究与数学机械化研究,促进相关科学知识的普及和科技人才的培养,促进数学与信息技术的结合,为推动我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目录

中国数学会计算机数学专业委员会章程(节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中国数学会计算机数学专业委员会,是中国数学会下设二级分支机构[2],是依法登记成立的社团组织。本会英文名称:The Computer Mathematics Society of China 简称CMSC。

第二条 中国数学会计算机数学专业委员会是由全国从事计算机数学的科研、教学及应用的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促进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的交叉研究与数学机械化研究,促进相关科学知识的普及和科技人才的培养,促进数学与信息技术的结合,为推动我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中国数学会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挂靠在中国科学院数学机械化重点实验室。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55号,邮政编码100080。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学术活动范围是:

(一)组织、开展计算机数学的国内外学术活动;

(二)普及计算机数学知识,介绍国内外科研动向、优秀成果和软件开发经验;

(三)编辑出版计算机数学的书刊和信息资料;

(四)组织全国计算机数学学术会议

(五)组织、开展计算机数学成果的评奖活动;

(六)与本会有关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 专业委员会的构成

第七条 本会设集体会员、个人会员。集体会员由单位申请或本会推荐,个人会员自由申请,由专业委员会批准。

第八条 本专业委员会由委员与顾问委员组成。

第九条 本专业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必须经到会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专业委员会每一至两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或网络形式召开。

第十条 专业委员会每四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换届选举由现任专业委员会组织。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专业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中国数学会备案。

第十一条 新一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主要来自:

(一)现任专业委员会委员和顾问委员的推荐;

(二)单位推荐;

(三)个人申请。

第十二条 为了充分发挥我国计算机数学界资深科学家的作用,本会决定设立顾问委员,可依据下列情况聘请顾问委员:

(一)对我国计算机数学事业有重要贡献的专家、学者;

(二)曾担任过本会主要领导职务的资深专家。

第四章 本专业委员会领导

第十三条 本会的主任和副主任由专业委员会协商、推荐产生;必要时可在专业委员会内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

第十四条 本会主任、副主任连续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五条 本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专业委员会会议

(二)负责协调促进国内计算机数学发展的工作;

(三)协调发展同国内其他学会和国际相关学会的联系

(四)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五)负责安排和执行中国数学会等上一级学会的工作。

(六)负责协调专业委员会的学术活动。

第十六条 本会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可以受主任委托行使主任的职权。

本会设办公室及秘书一名,由主任提名产生,应来自本会挂靠单位;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本会秘书在主任领导下处理本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所在单位资助;

(二)个人和企业捐赠;

(三)全国计算机数学学术的注册费的结余;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 本会经费日常管理由秘书实施,定期向专业委员会通报,并接受审核。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