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
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1998年,按照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的部署,人民銀行進行了管理體制改革。根據國務院批准的中國人民銀行省級機構改革方案,1998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在原中國人民銀行山西省分行和中國人民銀行太原分行的基礎上合併成立。
作為中國人民銀行[1]的派出機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統一領導和管理。2003年隨着銀行監管職能移交山西省銀監局,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主要職責也相應地進行了調整,根據人民銀行總行的授權,依法貫徹執行國家的貨幣政策、維護所在省(區、市)的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並承辦有關業務,為促進全省經濟金融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目錄
主要職責
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的主要職責為: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總行的有關政策規定。
(二)負責在轄區內貫徹執行中央銀行資金、存款準備金、再貼現、利率等有關貨幣信貸政策,監督管理金融市場。
(三)防範化解轄區及所在省(區、市)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地區金融穩定。
(四)分析、研究轄區及所在省(區、市)宏觀經濟金融形勢,為總行的貨幣政策決策提供政策建議和依據。
(五)負責管理所在省(區、市)金融統計工作及信貸徵信業務,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六)管理所在省(區、市)貨幣發行、現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幣業務。
(七)管理所在省(區、市)人民銀行系統的會計財務、支付結算及反洗錢業務。
(八)管理所在省(區、市)外匯、外債和國際收支業務。
(九)管理所在省(區、市)國庫[2]業務、科技和安全保衛工作。
(十)依據管理權限負責轄區人事、內審、黨群等工作。
(十一)承辦總(分)行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高 波 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黨委書記 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局長
肖長江 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黨委委員 紀委書記
杜 斌 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黨委委員 副行長
邢 毅 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黨委委員 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山西省分局 副局長
王山松 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黨委委員 副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