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體系中的重要一環。根據教育部2018年數據,中國高等教育毛入學率為45.7%。[1]2019年高等教育畢業生834萬,而1997年出生人數1445萬,占比達到57%。
目錄
基本制度
分級
根據從1981年1月1日正式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1]:
第十五條 高等教育包括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
高等教育採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
國家支持採用廣播、電視、函授及其他遠程教育方式實施高等教育。
第十六條 高等學歷教育分為專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學制
專科教育的基本修業年限為二至三年,
本科教育的基本修業年限為四至五年,
碩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業年限為二至三年,
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業年限為三至四年。
非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的修業年限應當適當延長。高等學校根據實際需要,可以對本學校的修業年限作出調整。
學位
分級
授予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
第四條 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成績優良,達到下述學術水平者,授予學士學位:
(一)較好地掌握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五條 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通過碩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達到下述學術水平者,授予碩士學位:
(一)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
(二)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
第六條 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通過博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達到下述學術水平者,授予博士學位:
(一)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
(二)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的成果。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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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國人大網,2015-12-28
- ↑ 三級學位制度,上海外國語大學, 20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