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離退休幹部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離退休幹部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內設機構[1]。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是國務院組成部門,為正部級。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設立。
目錄
主要職責
(一)提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按規定組織落實部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指導部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擬訂離退休幹部工作相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離退休幹部開展學習、宣傳、教育、文化、體育和娛樂活動,發揮離退休幹部在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建設中的作用。
(四)負責部機關離退休幹部經費的管理;負責部機關離退休幹部活動場所的基礎設施建設。
(五)負責離退休幹部的信訪工作[2];受理離退休幹部的異地安置工作,落實異地安置幹部的待遇,處理離退休幹部的歷史遺留問題。
(六)會同有關部門辦理部機關離退休幹部的喪葬和善後處理事宜。
(七)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處
(二)政策指導處
(三)組織宣傳處
(四)財務處
(五)生活保健處
(六)老部長秘書處
(七)教育文體處
(八)團結湖工作處
(九)東大橋工作處
(十)萬壽路工作處
(十一)和平里工作處
(十二)西單工作處
(十三)西四工作處
(十四)北京站工作處
(十五)中關村工作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