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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年

东汉末年(184年-220年,东汉光和七年-建安二十五年)是指黄巾之乱起,直至曹丕篡汉三国鼎立东吴孙权于229年称帝)结束,持续36年(或以东吴建国计,为45年),这段时间内军阀割据,彼此混战。 东汉末年,由于土地兼并越加尖锐,地主豪强拥有自己的私人武力,加上中央政府政治黑暗,皇权虚弱无力,对地方过度放权,因而造成群雄割据的局面。

而这些割据势力又有着不同的兴起过程与发展脉络,反映出那个动乱时代的多元面向。

东汉末年被归入广义的三国时期

目录

背景

东汉末年,农业生产出现严重的土地兼并现象,直接导致地方豪强势力的崛起。

由于中央政府政治黑暗,十常侍横行朝野[1],对地方的控制越加衰弱,造成土地兼并问题日益恶化,而人民饱受此现象的苦果,加上天灾瘟疫的双重打击,他们于是纷纷起来造反,发动大规模的叛乱,最著名者是黄巾之乱

时代的动荡不安,也使地方豪强有了崛起的机会,他们一开始靠着自己的财力组织自己的武装军队保卫家园,后来就逐渐演变成拥有私人武力的军阀,如曹操刘备等人都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崭露头角,中央政府由于不修政事,对于这样的情况,也是无能为力,反而需要他们维持地方稳定。

地方豪强发展到后期,又逐渐分化为士族寒门两个阵营。其中,士族在土地与权势,占有了优势,也因此拥有垄断政府高层的实力,形成了三国两晋时期特殊的士族政治。

社会现况,当时的年轻人,热中用言语攻击前辈。

刺史改州牧

除了严重的土地兼并问题,是造成地方豪强兴起的诱因之外,刺史制度的变动,则是造成群雄割据的主因。

刺史制度源自西汉武帝时期[2],本意是用等级低的官员监察等级高的官员,以达到制衡的目的(以六条问事制衡官员),尽管刺史的权力越来越大,但是始终没有统领一州的法定权力和信度。不过到了东汉灵帝时,他接受刘焉的建议,将各州刺史改称州牧。于是,刺史成为地方的官员,从原本的中央和郡、县之间加入州一级,成为中央、州、郡、县的四级结构。州牧位居郡守之上,掌握一州的军政大权。

这样的情况持续的结果,使各个州牧纷纷利用天下大乱,名正言顺在地方割据势力,而那些未被改为州牧的刺史和郡守,也趁机扩大权利和武装力量,还有人在战乱中自封为州牧和刺史,如此一来,等于宣告东汉政府的实质统治力已经名存实亡。

割据情况

当时东汉共分为十三个州,每个都有豪强割据。各方势力彼此互相交战,百姓生活自然苦不堪言。

在这些割据势力中,曹操、袁绍孙坚父子与刘备等人为著名的势力外,另外还有一些势力的堀起经过,更能呈现出乱世所发展出的不同模式。

影响

正史《三国志》所记载的历史时期从黄巾之乱开始,包括了这一时期,直到三分归晋而结束。后世的文化作品因而把东汉的群雄割据时代的历史视为三国历史的一部分,两者的历史关系非常紧密。《三国演义》的内容也以《三国志》为本,横跨群雄割据和三国鼎立的两个时期,直到晋灭吴为止。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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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