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動物日
起源
「世界動物日」是一群生態學家於1931年在意大利佛羅倫斯召開會議時所倡議的。他們最初目的是希望藉此喚起世人關注瀕危生物,慢慢才發展為關懷所有動物。雖然他們選取了一位12世紀意大利阿西西城天主教傳教士聖方濟各的主保瞻禮日,10月4日,為「世界動物日」;但對象卻是全人類,特別是關心動物人士,因為聖方濟各曾和小鳥建立融洽、和諧的關係。「世界動物日」的發展已超越了國家、種族和宗教等界限。
紀念活動
愛護動物已經是世界十大環保工作之一,所以自二十世紀20年代開始就有各國的環保團體在10月4日舉行各種活動,以紀念10月4日世界動物日,和紀念聖方濟各,宣傳愛護動物、尊重動物,正視、善待與人類息息相關的動物。中國自1997年,正視世界動物日的存在,並開始組織有關的活動來紀念這一天。中國北京有愛護動物協會、小動物保護協會等多家民間公益性質的團體,它們每年都會紀念世界動物日。
保護動物的法律
台灣有動物保護法。香港有類似的法律。台灣依據動物保護法民國93年1月7日的修正案,可以對無故騷擾、虐待和傷害動物的行為人處以罰款台幣1萬-5萬元。香港保護動物的力度較輕,通常處以數百港元的罰款。 中國有設立保護珍稀動物、植物的法律,並且對傷害國家保護動物的行為施以直至無期徒刑的嚴厲處罰。中國大陸沒有設立保護非珍惜動物的法律,虐待普通動物的行為不能依法制止。
參考文獻
- ↑ 10/4世界動物日 你可以做些什麼事情呢?,| ETtoday新聞雲 ,2014年10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