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區審計局
行政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區實際,研究起草審計工作的地方性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
2、向區政府報告和向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1]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監督:
4、向區政府提出本區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本區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5、組織實施對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財經方針政策、宏觀調控措施情況及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6、組織實施對黨政領導幹部(縣級以下)和區屬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7、組織實施對區屬國有企業申報核銷不實資產專項審計。
8、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的指導與監督;組織實施對社會審計組織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
9、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審計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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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區審計局關注綠化遷移管理 推進政府性工程優先使用存量苗木機制的建立
近日,上海市松江區審計局在該區綠化[2]遷移審計事項中,針對苗圃基地苗木長期進多出少、政府性工程優先採用市場購買的現象,提出建立「政府性工程購置苗木先行審批機制」,通過盤活全區苗木統籌運用以提升存量苗木利用率。審計人員深入苗圃核實苗木面積、數量、培植等存量情況。
參考文獻
- ↑ 審計是做什麼的?審計的工作內容是什麼?一文了解~ ,搜狐,2021-04-05
- ↑ 綠地率和綠化率有什麼區別和聯繫 ,搜狐,2017-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