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上海市普陀區科學技術委員會、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普陀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普委[2009]14號)的規定,設立上海市普陀區科學技術委員會。普陀區科學技術委員會是普陀區政府主管全區科學技術、信息化和知識產權的工作部門,掛上海市普陀區信息化委員會、上海市普陀區知識產權局牌子。
目錄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市有關科技、信息化和知識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區實際情況,研究起草相應的配套政策和措施。
(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1]總體規劃,擬定區中長期科技、信息化和知識產權發展規劃;擬訂科技產業和信息產業發展專項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本區科技管理體制的建設,加速區域科技進步,促進本區經濟和社會依靠科技進步持續發展。
(四)負責區域科技和信息化公共服務平台體系的構建,不斷優化區域創新環境。
(五)負責本區科技和信息產業園區發展的指導和協調;負責本區科技和信息產業企業對口管理和服務。負責區域科技發展相關數據統計和信息發布。
(六)負責推動區域高新技術[2]成果轉化,協助市相關部門負責區域高新技術成果轉化認定,協調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政策落實。負責區域科技成果的登記。負責本區技術市場管理和技術合同登記、技術合同糾紛仲裁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區國家、市級各類科技專項計劃的申報、推薦、管理和實施,協助國家、市有關部門對項目實施監管。負責區科技專項計劃的制定和實施。
(八)負責本區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軟件企業等的培育,協助市相關部門做好本區高新技術企業、軟件企業等的申報、認定、複審、管理和統計工作。
(九)負責區域內國家和市各相關獎勵的申報和推薦;負責本區各類科技和信息化相關獎項的申報、評審和獎勵。
(十)負責擬定本區科學普及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域科普設施建設,提升區域科普能力;指導相關部門開展科普活動,提高區域公民科學素質;承擔區科普工作聯席會議、區公民科學素質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本區信息安全工作,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負責信息安全的組織協調、宣傳指導和督促檢查;組織實施本區信息化宣傳培訓、普及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編制區內信息化基礎設施規劃,做好信息化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的協調和組織工作。配合做好市相關信息化重大工程、實事項目和條線信息化應用系統在本區的銜接和落實工作。
(十二) 負責區財政預算內信息化項目的前置審批;負責本區電子政務推進、社區信息化和企業信息化的組織推進工作;推廣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應用;負責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的協調管理。
(十三)負責協調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和政策在本區的貫徹落實;負責區域專利申請、維護、保護的管理和服務;協助市知識產權局開展專利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區知識產權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十四)配合區相關部門做好本區各級各類科技發展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十五)推動建立面向個人和企業、覆蓋社會經濟生活各個方面的社會誠信體系,組織協調信用信息資源的開發和共享。
(十六)負責有關行政訴訟應訴及複議事務辦理工作。
(十七)負責區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審查與管理。
(十八)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文獻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 ,搜狐,2016-03-18
- ↑ 什麼叫高新技術企業?,搜狐,2018-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