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成立于1962年5月10日,是上海市内摄影最高学术和权威的专业艺术团体,隶属于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协会现有会员1873人,其中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1]有400余名。由摄影家,摄影教育家,摄影理论工作者,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摄影组织工作者,以及摄影器材感光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目录
发展历史
四十多年来,协会先后召开了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协会理事会进行了五次换届,前三届理事会主席由着名摄影家黄绍芬担任,第四届理事会主席由赵立群担任,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摄协第四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章程》修改报告,并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和主席团。张元民当选为主席,驻会秘书长兼副主席由王榕屏担任。
新世纪以来,协会坚持“务实、服务、高效”的工作要求,面向社会、面向广大会员,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摄影活动,使协会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高潮。近六年,协会成功举办了第七届、第八届和第九届上海国际摄影艺术展览,还连续每年两届,共举办了9届上海国际摄影器材博览会暨上海国际婚纱摄影器材展览会和上海相机收藏交流活动;创办并编辑出版专业性、学术性摄影双月刊《上海摄影》38期;举办各类摄影比赛81次,各类专题摄影展览32个,各类题材的学术交流[2]、研讨活动53次,参加人数共达2500人次;发展新会员608人,推荐加入中国摄协会员128人。截止现在,市会员在册人数1873人,其中全国会员493人。设立分会组织16个,吸收分会会员约3000多人;举办摄影函授班6期,培养专业摄影人材和摄影爱好者1400多人,举办国家高、中级摄影师职业资格培训班17期,共培养高、中级摄影师828人;涌现了一批优秀摄影家。解放日报摄影记者崔益军、新闻晨报摄影记者王杰,他们都先后取得中国摄影家协会德艺双馨和上海市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在全国广告摄影历届比赛中屡获金奖的广告摄影师张善夫,2004年又获得中国摄影家协会颁发的中国摄影艺术金像奖,为上海获得了殊荣。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作为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决心在市文联主席团和党组的领导下,继续竭诚为广大会员服务,为各摄影分会和爱好者服务,为社会各界服务,努力创造新的业绩。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致力于上海摄影事业的发展,成立46年来先后举办过约700余次具有较大规模和影响的摄影比赛和展览,其中每两年一次的中国。上海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和上海市摄影艺术展为全国摄影水准最高的赛事。2002年第六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同时获得了世界摄影最权威机构美国摄影家协会(PSA)和英国皇家摄影学会(RPS)的认证,此次影展吸引32个国家和地区2000多名摄影爱好者的参与。2008年第九届上海国际摄影艺术展览,首次获得世界摄影联合组织FIAP(国际摄影艺术联合会)的权威认证。
为增进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人民和摄影家之间的友谊及了解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不断开展各项摄影学术,艺术,教育等方面的交流,曾邀请过<荷兰世界新闻摄影展>,<俄罗斯人体艺术摄影展>等国外知名摄影艺术展来沪展出,还邀请国外专家如:美国纽约大学教授,德国摄影图片社会教授,日本人像摄影大师高桥亚弥子,荷兰新闻摄影专家等为上海优秀摄影师讲课,并且还开办了中国摄影函授学院,国家中级,高级摄影师职业资格培训中心等,为广大摄影爱好者提供了一个广阔学习和交流的空间。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努力加强队伍建设,崇尚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倡导会员争当“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协会会员谢荣生、崔益军、王杰先后获得中国摄影家协会德艺双馨会员和上海市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会员张善夫2004年获得中国摄影家协会颁发的中国摄影艺术金像奖,为上海获得了荣誉。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创办《上海摄影》杂志,旨在建立上海摄影窗口,加强与国内外摄影界的联系,推动摄影创作和学术交流。杂志自1999年创办以来,至今已出版38期,在国内外摄影界获得很高的赞誉,是一本具有海派风格的摄影学术性刊物。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将继续竭诚为广大会员服务,为各摄影分会和爱好者服务,为社会各界服务,努力创造新的业绩。
建设宗旨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自六十年代初成立以来,在党的领导下,历经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重要历史时期,始终坚持“二为”方向,贯彻“双百”方针,奉行协会宗旨,团结广大摄影界朋友,发挥“联络、协调、服务”作用,打造协会工作品牌,为繁荣摄影艺术,推动摄影事业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
入会细则
个人申请加入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的基本条件 有四幅以上(包括四幅)作品在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参与主办的全市性、全国性或国际性影展(赛)中获奖或入选。
申请程序与需报送材料
1.凡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并自愿加入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的个人,可向协会办公室索要或网上下载打印入会申请表,认真填写后交协会办公室。
2.要有两名上海市摄协会会员担任介绍人,介绍人必须在申请表格上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名。
3.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在上报申请表的同时,应提交本人摄影作品8幅(10英寸)及四幅(或四幅以上)作品获奖、入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审批办法
1.按上海市文联规定,由协会主席团负责对新会员的审批。
2.申报资料不符合前述要求者,协会主办公室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交补充材料或不交主席团审批。
3.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办公室进行筛选后,将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之名单及完备材料提交上海市摄影家协主席团,由主席团会议审议批准后方可成为上海市摄协会员。
会费
1.自2003年起,会费标准定为每年50元,连续三年未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2.新会员收到入会通知后,应缴纳会员证工本费、评选费、注册费及第一年会费共270元。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在收到款项后,办理相关手续,发放会员证。
本细则解释权属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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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协会管理者该如何管理协会会员,盘活协会血液,促进协会发展 ,搜狐,2019-11-11
- ↑ 未来的学术交流的方式,搜狐,2019-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