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民公社
上海人民公社 |
上海人民公社是文化大革命期間,1967年1月份,上海市的造反派奪取了上海市政府各級機關權力後,組成的新政權,命名為上海人民公社。1967年2月5日下午,上海100萬人參加了上海人民公社成立大會。上海市府大廈「上海市人民委員會」的牌子被遊行隊伍摘下砸碎燒掉,接着掛上了「上海人民公社」的新牌子。這個成立時被歡呼為「萬歲」的「新」政權存在僅僅18天,就壽終正寢了。[1]
背景介紹
張春橋姚文元上海奪權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後,擔任中央文革小組副組長的張春橋和任組員的姚文元到北京工作。11月,張春橋、姚文元托人帶口信給徐景賢:上海市委在1966年八屆十一中全會以後執行了錯誤路線,要他帶頭起來造上海市委的反。徐景賢積極響應。1966年12月18日,「後院起火」,「心臟開花」,徐景賢帶領寫作班子的人造了上海市委的反,提出「火燒陳丕顯!揪出曹荻秋!打倒楊西光!砸爛常溪萍!」的口號,並發表《中共上海市委寫作班子造反聲明》。由於徐景賢打頭,上海市委機關各部門的造反派紛紛起來,他們同徐景賢的造反派一起組成了「市委機關革命造反聯絡站」(簡稱「機聯站」),徐景賢自然而然地成為這個聯絡站的首領。徐景賢領導的「機聯站」,「發號施令,人少權大」,他們又積極和王洪文等人領導的「上海工人革命造反總司令部」(簡稱「工總司」)以及其他紅衛兵組織聯合起來,向上海市委和市政府進攻。徐景賢帶頭造反,受到毛澤東的讚賞。毛澤東說:上海的形勢很好,工人起來了,學生起來了,現在機關幹部也起來了。還說,「火燒陳丕顯!揪出曹荻秋!打倒楊西光!砸爛常溪萍!」,「這幾個口號的提法有區別,好!」 上海一月革命風暴 1967年1月4日,張春橋、姚文元身着軍裝以調查員身份回到上海,他們在接見徐景賢等市委寫作班子的造反派時,張春橋說:寫作班子的造反,在上海、在全國的影響都比較大,推動了全國省、市一級的黨政機關幹部起來造反。這次我和文元到上海來,是中央文革派我們來的。我們兩個來了當然是和你們站在一起的,聯絡站就作為我們的工作機構。我們到上海來的任務,是做調查研究,然後向中央報告;所以我們不想介入上海的具體活動,同時,我們到上海來的消息,暫時也不想公開。接着,張春橋、姚文元又接見了王洪文等人,張說:「上海的200萬產業工人,是我們的基礎。上海的工人階級要能夠左右上海的形勢,工人運動不要受紅衛兵特別是外地學生的操縱。」張特別強調說:「現在對市委不必再抱什麼幻想了,當前最重要的問題是要把要害部門都控制起來,包括海港、鐵路、電廠、水廠、煤氣、電話等。」 以徐景賢為頭的「機聯站」和以王洪文為頭的「工總司」等造反組織,在1967年1月6日召開了約有百萬人參加的「打倒上海市委」大會,大會的文件和發言都由張春橋、姚文元審查過;大會召開時,張、姚在他們秘密住處收視實況轉播。在這次大會上陳丕顯、曹荻秋被揪到台上去,還有上海數百名局以上幹部陪斗。大會宣布三項通令: 一、宣布從即日起不再承認曹荻秋為中共上海市委書記和上海市市長; 二、勒令市委第一書記陳丕顯7天內向全市人民交代自己的罪行; 三、請求中央徹底改組中共上海市委,命令各級幹部堅守崗位。 從這一天起,上海的黨、政、財、文等大權,就實際地落到了張春橋、姚文元和上海幾個造反組織的負責人的手裡。 中央肯定和讚揚了上海的奪權。《紅旗》雜誌1967年第2期發表《無產階級革命派聯合起來》的評論員文章(《人民日報》1967年1月16日轉載)說:「他們的經驗是多方面的。這些經驗集中到一點,就是無產階級革命派聯合起來,向黨內一小撮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奪權,把上海市的政治、經濟、文化的大權,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裡。」九大政治報告說:「具有革命傳統的上海工人階級,在毛主席和以毛主席為首的無產階級司令部的領導和支持下,挺身而出,同廣大革命群眾、革命幹部聯合起來,於1967年1月自下而上地奪了舊市委、舊市人委中走資派的權力。」 造反派爭論政權形式 上海奪權並非「一帆風順」。當時全國各地,到處組織繁多,派別林立,對要打倒的權力,往往是爭過來,奪過去。上海也是這樣。1月6日,上海奪權後,還經過多次反覆,諸如,1月15日以上海市紅衛兵第三司令部為主的奪權;1月22日「上三司」的再次奪權;1月24日紅革會的奪權——實際上是「奪印」,奪走了中共中央華東局、上海市委、上海市政府機關,以及上海10個區的區委和區人委等23個單位的大印。「奪印」並不等於奪權,但奪了印帶有很大的危險性,要是有人在出國護照上蓋上鋼印,可堂而皇之地跑到國外去;對此,張春橋、姚文元十分擔心。他們想方設法做「紅革會」的工作,要他們把印章交給上海警備區,再由警備區交回各單位,並提出召集上海各造反派開聯席會議,商討上海各造反組織如何聯合奪權,以及新的政權機構形式和組成問題。經過曲曲折折的爭鬥,上海的「新」政權才初步穩定下來。 新政權 奪權後,「新」政權採取什麼組織形式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大家議論紛紛,莫衷一是。張春橋、姚文元曾經多次稱讚過「上海抓革命、促生產火線指揮部」和「上海反對經濟主義聯絡總部」這樣的機構,認為它們實際履行了政府經濟部門的職能。在12日舉行的歡慶中央賀電(指1967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共同署名給上海市各革命造反團體的賀電),徹底粉碎資產階級反動路線新反撲的誓師大會上,曾通過一項《關於建立上海市革命造反派組織聯絡站的倡議》,其用意就是想以各群眾組織的聯絡站作為新的上海政權機構的組織形式。這時又傳來了最高指示,奪權後建立的領導機構,要有軍隊的代表、革命幹部的代表和群眾組織的代表三者參加,顯然各群眾組織聯絡站的形式不符合這個要求,所以它不能成為新政權的組織形式。 怎麼辦?1967年1月底,以徐景賢為首的各造反派在起草奪權宣言時,想到了巴黎公社,提出要把巴黎公社的革命精神寫進上海的奪權宣言,主張「徹底砸爛舊的國家機器」,「公社委員由群眾直接推選」,「公社委員是人民公僕,工資收入不得超過普通工人」等等。初稿寫出後,即命名為《上海人民公社宣言》。這個宣言的起草,顯然是受到毛澤東的話和中央文件的啟發。毛澤東曾稱聶元梓等人的大字報為20世紀60年代的北京人民公社宣言。
掛牌成立
1967年2月3日凌晨,張春橋和姚文元召開了各群眾組織主要負責人的緊急會議。張春橋一到場就開門見山地說:「今天把你們緊急請來,就是要商量成立上海人民公社的大事。你們急着要建立自己的政權機構,急着馬上就開成立大會,這種心情我和文元都是理解的,我們當然也是支持的。但是,一個新的政權的建立,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啊!在這個權力機構里,光有你們這些群眾組織的代表還不行,還應當有革命幹部的代表。可是上海市一級的幹部都沒有『解放』,那麼,就算我和文元是革命幹部的代表吧,我們的機構里還要有軍隊的代表,駐滬的陸、海、空三軍究竟派誰來參加三結合的權力機構呢?他們三軍的領導機關還得商量一下吧!」 姚文元接着說:「成立新的權力機構這樣的大事,我們還要向毛主席和黨中央作報告。再說,召開這樣大規模的成立大會,有許多準備工作要做……。」張春橋說:「是呀,我們還應當發表一個像樣的宣言,現在宣言的初稿寫出來了,可是我和文元還沒有來得及看,我們想要仔細推敲修改一下……還有,成立大會上各方面的代表要發言,我們也要講講話,這些都需要時間準備。所以,我建議成立大會是不是推遲幾天?」王洪文急不可耐地站起來說:「上海人民公社開成立大會的事,我們己經布置下去了。我的意見大會不要延期太久,不然群眾的情緒會受到影響。」許多人都主張趁熱打鐵,最後張春橋一錘定音:1967年2月5日下午在人民廣場召開成立大會,正式宣布上海市新的權力機構——上海人民公社的誕生。 2月5日下午,上海100萬人參加了大會,宣布上海人民公社成立。張春橋在大會上致辭,說:「我們的『一月革命』,確實是偉大的人民革命。……這場勝利,如同1949年5月27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解放上海一樣,將永遠記在上海人民的心裡。」姚文元發表演說,稱:「上海人民公社是無產階級專政的新形式。」 大會宣讀的上海人民公社通令指出:「一切權力歸上海人民公社臨時委員會。」會後,舉行盛大的慶祝遊行。遊行隊伍穿街過巷來到上海市府大廈。「上海市人民委員會」的牌子被摘下來,用鐵錘砸碎,丟到火里燒掉,接着掛上了「上海人民公社」的新牌子。
社會質疑
「上海人民公社」成立後,立即遇到了誰也想象不到的麻煩。上海奪權的前台指揮、後任上海市委書記、上海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九屆和十屆中央委員的徐景賢,回憶當時情況說: 第二天(即1967年2月6日),我們這些上海人民公社臨時委員會的成員就進入外灘大廈辦公。可是,左等右等,一連等了三四天,不見新華總社發布電訊,也不見《人民日報》刊登「上海人民公社」成立的報道,只有上海的地方報紙《解放日報》、《文匯報》等天天在大肆宣傳。過了幾天,上海街頭出現了《一問上海人民公社》、《二問上海人民公社》……的大字報,張春橋、姚文元也坐不住了;2月11日,張春橋把我單獨找到興國路招待所去,告訴我說:明天他要和姚文元到北京去一次,向中央匯報關於上海奪權和建立新的權力機構的事。張春橋再三叮囑:這個行動只讓你一個人知道,千萬不要外傳,免得在上海引起不必要的猜測;上海有什麼情況,可以隨時打電話到北京告訴我們。 1967年2月1日,戚本禹在接見北京政法學院「政法公社」、北京礦業學院「東方紅」和北京市公安幹部時說:最近正考慮成立一個聯合組織「北京人民公社」,中央有這個意思,要進行籌備,要按巴黎公社原則選舉它。現在中央文革在討論,由謝副總理負責。可是過了12天,即2月13日,戚本禹給聶元梓、蒯大富打電話說:大聯合組織,是否用北京公社的名義,希望你們商量一下。 2月10日,謝富治與三司等群眾組織座談時說:(各造反派)要成立一個過渡式的統一組織……上海起了一個人民公社,《人民日報》就沒有發表,北京就不一定叫公社。 同樣也是2月10日,上海的張春橋、姚文元在接見同濟大學「東方紅兵團」等群眾組織時仍然說:北京叫「北京人民公社」,我們上海也叫「上海人民公社」。《人民日報》里有句話,不知道你們注意了吧!去年六月一日毛主席就把北京大學的第一張馬列主義的大字報稱為20世紀60年代的北京公社宣言。這時,毛主席就英明地天才地預見到我們的國家機構,將出現嶄新的形式。 2月11日,在周恩來主持的政治局碰頭會上,葉劍英責問:「上海奪權,改名為上海公社,這樣大的問題,涉及到國家體制,不經政治局討論,就擅自改變名稱,又是想幹什麼?」葉劍英又問陳伯達:「我們不看書,不看報,也不懂得什麼是巴黎公社的原則。請你解釋一下,什麼是巴黎公社的原則。」 2月12日張春橋、姚文元到北京,在一個星期的時間裡(12-18日),毛主席三次接見他們,關於「公社」問題的主要內容,張春橋在上海的群眾大會上是這樣傳達的: 毛主席說:人民公社成立以來,一系列問題你們考慮過沒有?如果全國成立公社,那中華人民共和國要不要改名?改的話,就改成中華人民公社,人家承認你嗎?蘇聯就可能不承認你,英、法倒可能承認。改了以後駐各國的大使怎麼辦?等等一系列問題你們考慮過沒有?現在許多地方都向中央申請成立人民公社,中央有公文,除上海人民公社外,其他地方都不許搞人民公社。主席建議:上海還是改一下,改成革命委員會,或者還是改成市委或市人委。
改名風波
1967年2月19日,中共中央發出了《關於奪權鬥爭宣傳報道問題的通知》,明確地指出: (一) 各省、市、自治區領導奪權鬥爭的權力機構,叫什麼名稱?是不是真正做到三結合(即由真正代表廣大群眾的革命群眾組織的負責人、人民解放軍當地駐軍的代表、黨政機關真正有代表性的革命領導幹部組成的)?今後要先報告中央,經中央批准後,再在當地報紙上發表。 (二) 各省、市、自治區和各城市的政權組織形式,除對上海中央另有指示外,一般的不要採用人民公社的名稱。 1967年2月23日,上海市革命委員會通過《關於上海人民公社臨時委員會改稱上海市革命委員會的決定》,指出: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奪權鬥爭宣傳報道問題的通知》中的指示,上海人民公社臨時委員會就上海臨時最高權力機構的名稱問題進行了討論。我們深深感到,這一指示充分體現了中央對上海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最大關懷,對上海人民的革命精神的最大愛護。我們堅決擁護中央的正確指示,一致通過把上海人民公社臨時委員會改稱為上海市革命委員會。 到這時,「上海人民公社」的名稱也就被廢止了。2月5日成立時被歡呼為「萬歲」的「上海人民公社」,存在僅僅18天,就壽終正寢。而上海市革命委員會成為上海新政權的組織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