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书六礼
三书六礼是中国的传统婚姻习俗礼仪。“三书”指在“六礼”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包括聘书、礼书和迎书。“六礼”是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个结婚过程。“六礼”即六个礼法,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迎亲)。
这古代的结婚过程,与现代的意义有点不同。现代的结婚过程一般指结婚当日所举行的礼仪,三书六礼的结婚过程则包括了从谈婚、订婚到结婚等过程的文书和礼仪。与现代相似,整个传统婚姻习俗礼仪通知了亲属邻里,以取得社会的认可和保障。除此之外,传统婚姻习俗礼仪使结婚的夫妇取得祖先神灵的认可和承担履行对父母及亲属的权利义务。故此在古代某些时代,男女若非完成三书六礼的过程,婚姻便不被承认为明媒正娶;嫁娶仪节的完备与否,直接影响婚姻的吉利。不过,在不同的中国朝代时期之中,婚俗礼仪亦有所不同。
目录
三书
“三书”是结婚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可以说是古时保障婚姻的有效文字记录。分别指:
- 聘书:即订亲之文书。在纳吉(男女订立婚约)时,男家交予女家之书柬。
- 礼书:即在过大礼时所用的文书,列明过大礼的物品和数量。
- 迎书:即迎娶新娘之文书。是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男方送给女方的文书。
六礼
“六礼”是结婚过程的六个礼法。清朝·蒲松龄《聊斋志异·青蛙神》:“虽故却之,而亦未敢议婚他姓。”[1]六礼分别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宋代时朱熹把六礼简化成三礼,把问名合并于纳采礼中,又把纳吉、请期合于纳征中,又称纳币、过大礼,并增加议婚一礼,实际上共四礼。
纳采
当儿女婚嫁时,由男家家长请媒人向物色好的女家提亲。男家在纳采时,需将有象征吉祥意义的礼物送给女家;女家亦在此时向媒人打听男家的情况。《文公家礼》说:“纳其采择之礼,及今世所谓言定也。”也称问肯。古代纳采朴实简单,据《仪礼·士昏礼》记载,士大夫阶层所执的见面礼,即称“贽”或“挚”,仅“用雁”。其原应执雉而已,但雉不易活捉,多为死雉,婚时不宜,且婚礼为人生大事,故特许新人得越其身分等级穿戴与使用衣着行头。后来也因为活雁不易取得而改用木雁。 一说雁原指舒雁,即鹅,故无所谓活捉之难,后人不知雁当舒雁,故文公家礼用木雁,为世人所效仿。
问名
指男家询问女家关于女家女儿的姓名、时辰八字,如女家接纳男家的提亲,就会把女儿的姓名和时辰八字等交给男家,放在神前或祖先前以占卜吉凶,如卜吉兆的话,就会决定娶女家的女儿。问名也是男方遣使者问女方生母的姓氏,以便分辨嫡庶。后问名范围扩展到议门第、职位、财产以至容貌、健康等多各方面。[2]
历史
三书六礼的传统婚俗历史悠久,可以追溯至西周。西周时期的“婚姻六礼”,对其后各朝代婚姻的形式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中国古籍《礼记》和《仪礼》都对此有所论述。《礼记》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男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筳几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敬慎重正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另据《仪礼》亦有此六礼,分别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由此可见,这传统婚俗始创于西周时期。一般认为,此婚俗于秦朝已经定下,其后用于汉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