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阳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隶属于阳泉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
概况
根据中共阳泉市委、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阳发〔2009〕29号),设立阳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阳泉市版权局)[1],正县级建制,为阳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版权等方面工作的开展。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研究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2]。
(三)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市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设施建设。
(四)制定全市文化产业、动漫游戏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对工艺美术进行行业管理,推进对外文化产业合作与发展。
(五)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群众艺术馆、图书馆、展览馆、文化馆(站)、美术院和基层文化建设。
(七)管理全市文化市场,制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依法实施文化市场经营项目的行政许可;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审查、监管;负责对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博行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团、基金会进行登记前审查和日常管理、监督。
(八)管理全市艺术教育、文化科技研究工作,指导艺术教育体制改革;拟定全市艺术教育、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推动文化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九)负责全市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
(十)制定全市广播电视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管理,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播;负责全市电影发行放映行业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新闻报刊、出版发行、印刷复制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出版物内容的监管;负责对全市互联网出版活动进行审核、监管。
(十二)负责全市新闻单位、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初审和市内报刊社、记者站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市“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制定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督促、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安全等工作;协同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相关保护管理的监督工作;承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认定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查处非法广播电视制作传播、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重大新闻出版违法活动和文物违法案件。
(十五)指导、管理全市对外文化宣传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六)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视频
阳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阳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共阳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09-11-20
- ↑ “微笑”和谐世界摄影展在阳泉市开展,中国摄影在线,2012-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