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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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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田(Kam Tin)位于香港新界元朗区东面,具有悠久的历史。原称岑田,明朝万历年间才改称锦田。锦田位处多座包括大帽山等山中间的盆地,邻接东面的石岗及八乡,与西面的凹头。锦田与屏山、厦村、十八乡、八乡和新田合称“元朗六乡”。
早于香港开埠以前,已有不少香港原居民在锦田居住,主要为邓氏族人。乡民在此兴建多座围村,以吉庆围最为著名。在锦田水尾村的乡公所外,有一棵包围著房屋而生长的树木,被称为锦田树屋。据说锦田树屋原是书斋,旁边大榕树自书斋主人搬走而无人打理。树屋及后不断生长,便形成树根紧缠石屋的奇景。
历史
锦田邓族
锦田由邓氏建乡,始于宋朝。锦田邓族始祖邓汉黻原居江西省吉安府吉水县白沙村,至北宋熙宁二年,其四世祖邓符协考取进士并授广东阳春县令,期间宦游至元朗,望青山与大头山两峰木火参天,认定是褔祉之地,退任后遂迁居古名“陈田”之地,因此地三面环山,中抱平原,故此改名为“岑里田”,其后简称为“岑田”。
明朝万历十五年,新安县西部发生严重旱灾,知县邱体干发起赈灾运动,但募得的米粮各乡仅有数石,多者亦只不过二、三十石。而当时居于岑田水尾村的邓元勋却捐谷壹千石。邱体干想到岑田乡“地皆膏腴,正锦绣之乡村也。何以岑田名”,更改乡名为“锦田”。
邓符协生二子,长子名阳,次子名布;邓阳生一子名珪、邓布生一子名瑞;邓珪生有两名儿子名元英和元禧;而邓瑞生的三名儿子分名元祯、元亮和元和,此五元祖即“五大房”。邓元英、邓元禧及邓元和三房分枝到东莞多处;邓元祯一房落户屏山,只有邓元亮一房世居锦田,其后分枝到龙跃头、大埔头、莱洞及厦村。
邓元亮子邓惟汲生有四子,其长子邓林及次子邓杞携母宋皇姑移居石井、有一脉邓林子孙则迁居回岑田附近的龙跃头、而第三子邓槐子孙迁居到大埔头及莱洞、幼子邓梓留居岑田。而邓梓历五代之后,有九世祖邓洪生、邓洪惠、邓洪仪、邓洪贽等四房。当中邓洪贽一房与堂弟邓洪生及邓洪惠两房迁居厦村,只馀邓洪仪一房继续留守岑田。邓洪仪共有四子,分别为邓钦、邓镇、邓锐和邓𫓶,成为“锦田邓氏四房”,房下还有房,而这些房各自组合筑建祠堂。现时锦田共有四座祖堂祠堂:邓钦长子邓广舍一房建立“清乐邓公祠”(思成堂);邓钦第三子邓广瑜一房建立“广瑜邓公祠”(来成堂);镇、锐、𫓶三房合组“镇锐𫓶邓公祠”(茂荆堂);因邓𫓶早逝而由邓钦次子邓广海入嗣,而邓广海历五代之后,其中一支子孙十七世祖邓文蔚(别名邓惟松)一房后人建立“龙游尹泉庵邓公祠”(光裕堂)。
邓族于锦田共建有“五围”,分别是北围、南围、泰康围、吉庆围及永隆围。
发展
锦田市一带仍保留从前的新界面貌,除了设有一些如士多等店铺外,由于邻近石岗军营及石岗机场,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前,不少在石岗军营驻守的英军会到锦田市一带消遣,令这里出现一些酒吧等娱乐场所。香港甲组足球联赛球会天水围飞马练习球场亦曾设于此。
锦田位处元朗平原,但发展却远较同处该平原的元朗、屯门、天水围为慢,甚至连洪水桥发展区亦已公布建议发展大纲,反观锦田却仍然处处为原始的村落。锦田拥有铁路网络的优势,锦上路站将成为新界西和新界北铁路(北环线)的交汇点,以锦上路站为南面终点站的北环线,将会途经凹头、牛潭尾、新田至古洞,适宜拓展成为大型住宅区。但由于在乡郊的分散土地业权及规划上的问题,政府需要面对不同的困难。
锦田南
早于2007年行政长官 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锦田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1],规划区占地约785公顷,东面伸延至石岗军营和麻包岭, 北抵锦田公路,西临蚝壳山,南达大榄郊野公园。重点是锦上路站东面一幅约2.5公顷的土地被划作“综合发展区”地带,用作综合发展/重建作住宅用途,并提供其他配套设施。其他划作住宅的土地,包括“乡村式发展”地带(119.1公顷)、用作低密度住宅的“住宅(丙类)”地带(约11.8公顷)以及“住宅(丁类)”地带(32公顷)。另有“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6.2公顷)及“休憩用地”(3.2公顷),此外三幅面积合共约24.3公顷的土地划作“其他指定用途”。为保留及保护良好的土地作农业用途的土地划为“农业”地带约有236.1公顷,大约258.7公顷的土地划为“自然保育区”和约1.7公顷的土地划为“绿化地带”。
2014年香港特区政府倾力觅地建屋,其中一个主要来源为元朗锦田南,当地目前以农地及乡郊式发展为主。规划署于完成锦田南及八乡土地用途研究后,建议在港铁锦上路站及八乡维修中心附近,合共释放152公顷土地用作私人住宅发展,其规模相比两个太古城还要大,预料能够为市场提供共约3.4万伙私人住宅,足以容纳约9.2万人口。
锦田及八乡两个乡事委员会原则上支持发展锦上路新市镇,但要求政府必须答应同时将锦田公路和锦上路扩阔至四线行车。但由八乡、锦田居两地民组成的“八乡锦田绿色规划组”则发起以下联署声明,并征得二千多名居民联署:‘八乡锦田不要“被规划”;反对西铁上盖建“屏风楼”;反对开发周边100公顷土地、逼迁居民’。
环保团体长春社发现在计划范围内,发现一个面积约二千平方米的私人墓地,占拟建公营房屋地盘约2%,有在元朗建立逢吉乡的清末民国年代将领沈鸿英的墓地,极具历史价值,但城规会文件并无提及,反映当局对香港历史研究不足,加以将计划“斩件”式提交审批,而事前亦无大型公众谘询[2]。
锦田北
政府锐意发展锦田,规划署于2014年4月向城规会提交文件,建议修订6幅锦田北土地的用途,由“未决定用途”变成“住宅”地带,其中大部分已被新鸿基地产收购,包括尔峦及峻峦。另外该6幅土地最高地积比亦相应调整为1.2倍,除“尔峦”有高23层的建筑外,其他地皮亦可建3至16层高不等,整体地皮全数发展料可提供5,330个单位,供1.1万人居住。
整个划区占地约599公顷,北面和东面均与林村郊野公园接壤,位于锦田河北面和高埔村东面,西至青山公路潭尾段及新田公路,南面直抵锦田公路。除“住宅”、“商业”、“工业”、“综合发展区”及“休憩用地”外,另有“乡村式发展”地带、“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和其他指定用途”地带。为保存和保护良好的农地/农场/鱼塘,约229.69公顷的用地划作“农业”地带,以便作农业用途。约10.49公顷的用地划作“绿化地带”;另约61.81公顷及7.54公顷的用地分别划作“自然保育区”地带和“自然保育区(1)”地带,目的分别是保护和保存区内现有的天然景观、生态系统或地形特色。2014年12月12日,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核准“锦田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