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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泽雄 大胁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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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性别 男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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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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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泽雄,家族曾改姓大胁(日语:おおわき),台湾省澎湖县马公市人,澎湖初水产职业学校英语教师。高雄中学校毕业后,在1945年进入台湾省立师范学院就读,1947年间因受学长陈水木吸收加入中国共产党台湾省工作委员会(省工委)[1]。1948年返乡担任教职,1950年在澎湖住处被逮捕,同年11月29日遭枪决,白色恐怖受难者。
生平
郑泽雄生于1926年(大正15年、昭和元年),为家中长子,昵称“たくよう”,父亲郑大洽于日治时期出任马公街役场书记,家族曾改过日本姓氏大胁。郑泽雄1944年高雄中学毕业后,考入台湾总督府台北高等学校。1947年二二八事件之后,许多台湾人对政府失望,1947年10月,郑泽雄受雄中学长陈水木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台湾省工作委员会(省工委),吸收林荣辉、张金丙加入,并先后受陈金目、吴瑞炉领导,隶属于徐懋德与李水井领导的中国共产党台湾省工作委员会学生工作委员会(学工委)。[2][3][4]
郑泽雄毕业后到澎湖省立初级水产职业学校(今澎湖海事水产职业学校)担任英语教员,1950年省工委书记蔡孝乾变节,供出大批人员名单,导致中国共产党在台组织瓦解,1950年5月10日李水井与吴思汉被捕,保密局循线逮补25人,并由此25人扩及省工委、学工委及各省工委支部,郑泽雄也遭到逮捕。李水井在军法局审讯期间主张全盘托出,张志忠则主张坚守秘密;陈英泰先生回忆指出当时保密局以轻判作为诱饵获取情报,张志忠认为若全盘托出必遭判死刑,李水井则认为多数领导应可获得几个月牢狱的轻判。[5]
由于韩战爆发后中华民国政府立场转趋强硬,李水井和盘托出后并未获得减刑。1950年11月14日,李水井和郑泽雄等人依照《惩治叛乱条例》第二条第一项判处死刑[4],同年11月29日,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保安处宣判死刑后即刻送台北市马场町枪决,同时遭枪决者学工委案相关支部书记杨廷椅、郑文峰、陈水木、黄师廉、陈金目、赖裕传、王超伦、吴瑞炉、叶盛吉共十一人。[5]
郑泽雄娶西屿名医刘德一之女刘爱珠(刘氏母亲为长野人)为妻,遭枪决时年仅25岁,遗留一尚在繈褓之中的女儿,现已过世,其旁系遗族尚存故居。
平反
2018年10月5日,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促转三字第1075300110B号函文,正式撤销受难者林庆云君等1,270人之刑事有罪判决暨其刑,其中(39)安洁字第 2302 号,有关郑泽雄共同以非法方法意图颠覆政府、而著手实行之有罪判决暨其刑及没收之宣告正式撤销。[6]
参考资料
- ↑ 台湾省保安司令部. 检呈李君等案卷判.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0-09-30.[失效链接]
- ↑ 陈英泰. 《回忆,见证白色恐怖》. 唐山出版社. 2009-12-01.
- ↑ 陈正茂. 《台湾早期政党史略(一九○○─ 一九六○)》. 威秀出版. 2009-03-01.
- ↑ 4.0 4.1 国防部军法局. 李水井等叛乱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0-11-23.[失效链接]
- ↑ 5.0 5.1 蓝博洲. 李井水档案《天未亮──追忆一九四九年四六事件(师院部份)》. 晨星出版有限公司. 2000.
- ↑ 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撤销有罪判决公告. 中华民国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 [2018-10-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