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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財政局郴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負責全市財源建設項目規劃制定,項目的考察、融資、論證、評估、考核與實施,建設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庫。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職能

(一)組織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擬訂和執行全市財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導全市財政工作;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1]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貫徹落實和擬訂執行有關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範性文件,制定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制度及辦法,參與配合涉外財政、債務等的國際談判並簽訂有關協議、協定。

(三)承擔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市本級年度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代編全市財政收支預算,匯總全市財政總決算;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本級、全市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市本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執行和監督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本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稅收調整政策,反饋政策執行情況,提出調整建議。研究執行有關稅收政策及稅收政策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權限,審核、申報地方稅收的減免事項。

(七)負責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資源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2]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八)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負責未納入市國資委監管企業的國有資產管理,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市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組織實施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市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一)貫徹執行政府內外債務管理的政策、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負責統一管理市政府外債,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承擔財稅領域需要對外交流與合作的具體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和省會計法規規章,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三)負責對各縣市區財政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各縣市區和市級各部門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議。

機構設置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全局性的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聞、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全局性文件的審核、呈送、印製和分發;負責制定機關後勤建設規劃、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接待、車輛管理、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綜合科

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全市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研究提出有關收入分配的政策和改革方案;編制全市中長期財政規劃;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負責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負責組織起草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政策,與非稅收入征管等部門提出政府非稅收入緩、減、免建議及有關審批工作;承擔行政事業單位津貼補貼的具體工作;承擔物價、移民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

稅政法規與行政審批科

組織貫徹實施國家和省財稅法規,負責全市財政法制宣傳和普法工作;承擔有關地方性財稅規範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工作;提出地方稅制改革、出口退稅、減免稅和對全市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特案減免稅等稅政政策方案和建議,承擔一般增值稅退稅審核申報工作;分析反饋有關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組織實施稅源和重點產品國際競爭力調查;負責調處涉及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的產權糾紛和行政裁決;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和行政處理、處罰決定文書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本局起草的市政府的規範性文件管理有關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市本級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負責聯繫、處理和協調與稅務、海關部門的稅政業務工作。負責組織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回復工作。

負責市財政局行政審批事項入駐市政務服務中心的行政事業單位賬戶設立審批及外資企業財政登記管理、採購方式審批、短期培訓立項審批、防洪資金減免審批、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初審等各項行政審批、審核上報和「窗口」管理工作。

預算科

研究制定全市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編制年度市本級預決算草案,匯總年度全市財政預算;承擔市直部門預算布置、審核、批覆、調整及公用經費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辦理預算追加事宜;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負責市有關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承擔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本級、全市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的具體工作;指導縣市區預算管理工作。

行政政法科

承擔行政、政法等部門(單位)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組織實施《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等有關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制定會議費、差旅費等政府性開支標準;負責市直單位公務用車、二類以上會議經費的集中申報、審核和相關管理工作;承擔統一着裝管理工作;負責市直行政基建管理工作。

科教文科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人口計劃生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財政支持教科文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執行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執行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有關政策;按規定管理有關科技專項經費;監督市本級文化企業資產與財務管理。

經濟建設科

承擔交通、國土資源、建設、規劃、城市管理、環保糧食、供銷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組織實施基本建設財務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執行擴大內需、促進消費的相關財政政策,負責國土資源、中小商貿企業、農村物流、服務業發展等專項資金的管理;負責排污費的徵收和支出的管理;負責新能源發展與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工作;負責中、省基本建設項目財政投資和補助以及相關資金的財務管理工作;參與全市交通建設規劃制定及實施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市級交通發展資金的籌集、管理及安排使用;負責廉租房建設資金管理;負責城市建設與維護資金的管理。

農業科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研究擬訂財政支農、財政扶貧政策制度及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分配和管理支農專項資金、財政扶貧資金、特大防汛抗旱資金、農業救災防災資金。

社會保障科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殘聯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分配和管理社會保障、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的財政監管工作;編制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匯總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企業科

承擔經濟和信息、安全生產、國有資產監管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參與研究支持企業改革和發展的政策,研究提出市財政支持有關行業的政策建議;管理有關專項資金和企業虧損補貼;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工作,負責有關市屬企業財務監管。

對外經濟貿易科

承擔商務、旅遊、外事、貿促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管理服務業、旅遊產業、承接產業轉移、外經外貿、市場體系建設等專項資金並擬訂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承擔外商投資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擬訂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贈)款項目的管理制度及辦法,承擔貸(贈)款的具體管理工作;審核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非貿易購匯人民幣限額。

資產資源科

貫徹落實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資源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研究制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監管等制度和辦法;編制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預算草案,組織國有資產預算執行;負責資源價款的徵收和管理;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產權界定、資產清查、資產配置、資產使用、資產處置等監管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信息系統,對國有資產實行動態管理;負責監督各種特許經營權拍賣的有關事項;指導產權交易市場建設,監督管理行政事業單位產權交易事項;擬訂資產清查的有關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工作。

會計科

負責全市會計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省會計法律、法規和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地方性會計規範性文件;負責組織《會計法》的宣傳貫徹工作,開展《會計法》執法檢查;管理會計從業資格;按規定承擔全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制定全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劃並組織管理教育培訓工作;管理全市會計職稱的考試、發證等各項工作;承擔指導和監督會計師事務所業務的工作;負責審批會計諮詢及代理記賬機構,依法對其實施管理監督;組織並指導會計學術理論研究及相關協會、學會等工作;指導和推廣實施會計信息化標準。

信息管理科

制定全市財政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及年度實施方案;制定財政信息化建設規章制度和信息技術規範,指導縣市區財政部門信息化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市級「金財工程」建設,承擔市級「金財工程」建設核心業務系統的正常運轉和維護;承擔局域網、廣域網、城域網等網絡平台建設、日常維護以及安全保密工作;承擔財政業務各類服務器、交換機的管理工作;承擔財政信息網站的建設、資料更新、日常維護工作;承擔有關財政業務用計算機的監管維護、管理制度起草、落實以及相關工作。

績效評價科

研究制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政策、制度和辦法,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標準;組織實施市級財政支出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建立健全績效評價資料信息庫,研究績效評價結果應用,為制定財政政策和分配財政資金提供依據。

政工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及勞動工資管理等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市財政幹部和會計人員培訓中心有關管理工作;承擔局幹部職工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