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论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矛盾论》,论述事物矛盾法则的哲学著作。毛泽东(见“毛泽东选集”)著。原为作者1937年7—8月在延安抗日军事政治大学讲演《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第3章第1节,后经补充、删节和修改,于1952年4月1日重新在《人民日报》上发表,后收入同年4月10日出版的《毛泽东选集》第2卷,再版时移入第1卷。有单行本。是毛泽东继《实践论》之后,为克服存在于中国共产党内的教条主义思想而作。
内容简介
本书约2.3万字。运用唯物辩证法,结合中国革命的实践经验,系统论述了矛盾规律。提出事物矛盾的法则,即对立统一法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它是和形而上学的宇宙观相反的。论述了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不同作用,指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论述了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指出矛盾无处不有,无时不在,而认识矛盾特殊性很重要,它是认识事物的基础;举出5种情形说明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方法;接着指出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矛盾普遍性存在于矛盾特殊性之中,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二者相互联结,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提出了“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的著名论断。将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及其转化作为矛盾特殊性一种重要情况加以考察,指出在一个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矛盾,有起着领导的、决定作用的主要矛盾和处于次要的服从地位的次要矛盾之分,在每一种矛盾中,又有着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之分,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决定,这就说明了找出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方法论意义。论述矛盾主次地位的相互转化和矛盾的主要的和非主要方面的相互转化两种情形,并对矛盾对立双方转化的根据和条件作了分析。阐明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相互关系。指出矛盾同一性的两种含义:“第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种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和它对立着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着相反的方面转化。”矛盾斗争性就是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对立、互相否定。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而斗争性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指出矛盾斗争的两种基本形式是对抗性和非对抗性,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这一著作对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核心和实质这一结论作了系统的说明和发挥。它与《实践论》一起,标志着毛泽东哲学思想体系的形成。
工具书的分类
工具书[1]按内容分有综合性的、专科性的;按文种分有中文的,外文的;按编辑体例与功用分有辞书、类书、政书、百科全书、年鉴、手册、书目、索引、文摘、表谱、图录、地图、名录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