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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郎称谓》出自宋代文学家洪迈的《容斋随笔》卷十。

原文

除省郎者,初降旨挥,但云:“除某部郎官。”盖以知州资序者,当为郎中,不及者为员外郎。及吏部拟告身细衔,则始直书之。其兼权者,初云:“权某部郎官”,洎入衔及文书,皆曰“权员外郎”,已是他部郎中,则曰“权郎中”。至绍兴末,冯方以馆职摄吏部,欲为异,则系衔曰:“兼权尚书吏部郎官”。予尝叩其说,冯曰:“所被省札只言‘权郎官’,故不敢耳”。予曰:“省札中岂有‘尚书’二字乎?”冯无以对,然讫不肯改。自后相承效之,至今告命及符牒所书,亦云“权郎官”,固已甚野,至于尚左、待右之名,遂入除目,皆小吏不谙熟故事,驯以致然,书之记注,为不美耳。

译文

任命省中郎宫的人,原来皇上降下的诏令只写道;“任命为某部郎官”。一般有知州资历的人,应该做郎中,不到这个资历的人做员外郎。等到吏部拟定详细官衔的任职文书时,才直接写上。那些兼职和暂任的,原来写道;“暂任某部郎官”,等到授予具体官衔和文书时,都写道;‘暂任员外郎”,如果已经是其他部的郎中,就写道:“暂任郎中”。到宋绍兴末年,冯方以馆阁职位掌握吏部,想要做得不同,就在原职称号外加上‘兼权尚书吏部郎官”,我曾经询问其中的理由,冯方说:“我所接到的省中文书只说‘权郎官’, 所以不敢写别的。”我说:“省中的文书难道有‘尚书’两个字吗?”冯方没有话来回答,但是终究不肯改。自此以后就继承仿效它,到现在皇上的诏令和符牒上写的,也写成‘权郎官”,当然已经很不雅了,至子“尚左”、‘侍右”的名号,也就写进了任免名单中,这都是小吏不熟悉原来的事例,顺从现在习惯造成的,把这些写进记注里,这是不完美的。

作品简介

《容斋随笔》分《随笔》、《续笔》、《三笔》、《四笔》、《五笔》,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书未成而作者过世,故《五笔》仅为十卷。这部书内容范围颇广,资料甚富,包括经史百家、文学艺术、宋代掌故及人物评价诸方面内容。它对后世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1]推它为南宋笔记小说之冠。

《《容斋随笔》[2]最重要的价值和贡献是考证了前朝的一些史实,如政治制度、事件、年代、人物等,对历代经史典籍进行了重评、辨伪与订误,提出了许多颇有见地的观点,更正了许多流传已久的谬误,不仅在中国历史文献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影响,而且对于中国文化的发展亦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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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