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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寧司農牟利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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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寧司農牟利》出自宋代文學家洪邁的《容齋四筆》卷十一。

容齋四筆·序

始予作《容齋隨筆》,首尾十八年,《二筆》十三年,《三筆》五年,而《四筆》之成,不費一歲。身益老而著書益速,蓋有其說。嚷自越府歸,謝絕外事,獨弄筆紀述之習,不可掃除。故搜采異聞,但緒《夷堅志》,於議論雌黃,不復關抱。而稚子櫰,每見《夷堅》滿紙,輒曰:「《隨筆》、《夷堅》,皆大人素所遊戲。今《隨筆》不加益,不應厚於彼而薄於此也。」日日立案旁;必俟草一則乃退。重逆其意,則衷所憶而書之。櫰嗜讀書,雖就寢猶置一編枕畔,旦則與之俱興。而天嗇其付,年且弱冠,聰明殊未開,以彼其勤,殆必有日。丈夫愛憐少子,此乎見之。於是占抒為序,並獎其志雲。

原文

熙寧、元豐中,聚斂之臣,專務以利為國,司農遂粥①天下祠廟。官既得錢,聽民為賈區,廟中慢侮穢踐②,無所不至。南京有閼伯、微子③兩廟,一歲所得不過七八千,張文定公判應天府,上言曰:「宋王業所基也,而以火王。閼伯封於商丘,以主大火,微子為宋始封,此二祠者獨不可免乎!乞以公使庫錢代其歲入。」神宗震怒,批出曰:「慢神辱國,無甚於斯!」於是天下祠廟皆得不粥。

又有議前代帝王陵寢,許民請射耕墾,司農可之,唐之諸陵,因此悉見芟刈。昭陵喬木,剪伐無遺。御史中丞鄧潤甫言:「熙寧著令,本禁樵採,遇郊祀則敕吏致祭,德意可謂遠矣。小人掊克④,不顧大體,使其所得不貲,猶為不可,況至為淺鮮者哉!願絀⑤創議之人,而一切如故。」於是未耕之地僅得免。

二者可謂前古未有。一日萬幾,蓋無由盡知之也。

注釋

①粥:古同「鬻」,賣。

②廟中慢侮穢踐:祠堂廟宇中的神像及各種設施,任人侮辱踐踏。

③微子:名啟,紂的庶兄。多次向紂王勸諫,王不聽,遂出走。武王克商,他肉袒面縛乞降,後被封於宋。

④掊克:斂財,搜刮。

⑤絀:貶謫。

譯文

神宗熙寧、元豐年間,那些平日愛財如命的官員,聚斂錢糧不擇手段。掌管國家財政的司農決定租賃全國各地的祠堂廟宇。官府為了得到一些錢,就讓百姓在祠堂廟宇內設攤叫賣。祠堂廟宇中的神像及各種設施,任人侮辱踐踏,而無人過問。南京(今河南商丘)有閼伯廟和微子廟,租賃之後,一年所得不過七八千錢。張方平在任應天府(今河南商丘)時曾經上疏說:「南京是我朝王業根基重地,我朝是以火德為王的。閼伯是軒轅黃帝曾孫帝嚳的兒子,受封到商丘,主管大火。微子是紂王庶兄,周武王滅商丘之後,被封於宋(今河南商丘)。而今就連這兩個供奉閼伯和微子的祠廟,也不得倖免。懇請朝廷降旨以國家庫存錢糧來代替這兩個地方每年的收入。」神宗從這一奏摺中得知各地祠廟遭到破壞的嚴重情況,十分惱火,立即批示說:「侮神辱國,莫甚於此。」自此而後,各地的祠廟一如既往,不許人們在這裡設攤叫賣。

此外,又有人提出前代帝王陵墓,占地甚廣,請准許百姓開墾耕種,司農批准了這一建議。頓時,在前代帝王陵墓所在地的百姓紛紛起來開墾耕種。唐代帝王陵墓上的草木,被剷除一盡,昭陵上高大的樹木,亦被砍伐無遺。御史中丞鄧潤甫得知這種情況後,就給神宗上疏說:「熙寧時的國家法令,本來是禁止打柴的人亂砍亂伐的。每遇在郊外祭祀天地的時候,都要詔令各地官吏前往致祭,朝廷的德意不能說不是深謀遠慮、從長計議的。而今那些無恥小人,貪得無厭,不顧大局,他們搜刮所得已難以數計,仍然不以此為滿足,何況要叫他們少搜括呢?希望貶斥首先提出准許墾耕前代帝王陵墓的人,恢復舊的制度。」神宗見到此奏之後,立即下令禁止。這樣才使未被開墾耕種的帝王陵墓得到倖免。

以上二事,可以說是前所未有。皇上日理萬機,哪能什麼都知道啊!

作品簡介

《容齋隨筆》是南宋洪邁(1123~1202)著的史料筆記,被歷史學家公認為研究宋代歷史必讀之書。《容齋隨筆》與沈括的《夢溪筆談[1]、王應麟的《困學紀聞》[2],是宋代三大最有學術價值的筆記。

《容齋隨筆》分《隨筆》、《續筆》、《三筆》、《四筆》、《五筆》,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書未成而作者過世,故《五筆》僅為十卷。這部書內容範圍頗廣,資料甚富,包括經史百家、文學藝術、宋代掌故及人物評價諸方面內容。它對後世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四庫全書總目提要[3]推它為南宋筆記小說之冠。

《容齋隨筆》[4]最重要的價值和貢獻是考證了前朝的一些史實,如政治制度、事件、年代、人物等,對歷代經史典籍進行了重評、辨偽與訂誤,提出了許多頗有見地的觀點,更正了許多流傳已久的謬誤,不僅在中國歷史文獻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影響,而且對於中國文化的發展亦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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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容齋隨筆》等古籍發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