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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毓桂,(1884年-1961年11月12日),是日占時期(日本佔領中國)的二戰時期)曾任北平市公安局局长,天津市市长[1] [2] [3] 。
簡介
潘毓桂,字燕生,河北省盐山县人,是清末举人,中華民國時期著名漢奸,早年畢業於日本早稻田大学法科。
生平
民国后,1917年任陈光远第十二师军法处长,兼任江西景德镇统税局长。
1923年4月后,任蒙藏院付总裁,中华民国国务院参议,津浦铁路局副局长。
1935年12月,宋哲元任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时,任宋的政务处处长,平津卫戍司令部高等顾问。
1937年的七七事变中,潘毓桂屡次向日军出卖二十九军作战计划,导致南苑失守,二十九军撤退后,潘留下善后,出任北平公安局局长。
1938年1月17日,任日本控制占領的天津領導人(天津特别市市长)[4]。至1939年,出国参加会议而离任。
1940年3月,擔任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华北垦业公司董事长。1945年12月5日在北京被国民党军统机关诱捕[5]。
1961年11月12日,于监狱中病逝。
参考文献
- ↑ 潘毓桂,百度百科
- ↑ 情感挚烈,文质兼美的一篇奇文——重读《赛金花墓表》_潘毓桂,搜狐,2020-11-22
- ↑ 潘毓桂,搜狗百科
- ↑ 潘毓桂出任天津伪市长的前前后后 一幕上任的滑稽剧.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化办公室. [2012-0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07).
- ↑ 龚选舞:一九四九国府垮台前夕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3-08-20.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