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湖南文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成立于2016年10月,兼具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双重职能,是我校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主要负责全校创新创业教育规划的制定,创业教育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体系的构建,尝试个性化培养,探索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新模式;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建设与开设,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创业实践平台的建设等。创新创业学院的主要职能是:
1.拟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规划,并制定实施方案;
2.制定创新创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多种形式举办创新创业人才[1]教育实验班;
3.牵头组织全校性的创新创业文化和比赛活动;组织指导各二级学院的创新创业工作;
4.开展创新创业研究,负责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工作;
5.建设与管理运营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促进学校师生科技成果的转化;
6.负责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评审、团队培育等工作;
7.代表学校加强与政府、企业、社会各界的合作,承接政府、企业的创新创业培训任务;
8.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建设;
9.负责与湖南省创新创业就业学院的衔接工作;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目录
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
创新创业学院为学校正处级教学单位,学院设院长1名(正处级),专职副院长1名(副处级),兼职副院长2名,下设1个教育中心和1个实践中心(正科级)。
院长:曾奇峰
专职副院长:唐红
兼职副院长:刘良国 万力
教育中心主任:贾仁伟
实践中心主任:唐生斌(驻村扶贫) 副主任:范鹏珍(主持科室日常工作)
(二)岗位职责
院长职责
全面负责创新创业学院工作。具体包括:
1.负责学院党建工作;2.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整体规划与设计;3.学校创新创业制度建设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4.校企创业资源整合与对接;5.校外创业实践实习基地的拓展.建设;6.校外创业专家聘任.联络与管理等;7.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专职副院长职责
协助院长分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具体包括:
1.负责学院的宣传与安全工作;2.协助院长组织实施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3.创业创业教育中心(含创新创业教研室)的工作管理与落实;4.办公室管理工作;5.全校学生SYB培训组织、管理及与市人社局对接;6.校内相关工作及部门、学院协调等;7.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职责(含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
负责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及学院内部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内务管理(各类会议协调与管理、学院经费报账、学院设备资产的管理、各类资料的归档及管理等);2.各类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3.创业班级、课程的教学组织与实施;4.协助完成《创业基础》教研室的工作、开展创新创业研究;5.参与《创业基础》教学及管理,协助制定课程教学方案;6.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教师队伍的培训及相关师资建设;7.学生各类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评选、管理及归档;8.学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考核;9.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创新创业实践中心职责
主要负责创新创业实践中心及学院宣传工作。具体包括:
1.学院网站、官方微信平台建设与维护,学院新闻报道及学院勤工俭学[2]学生的管理;2.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与日常管理;3.大学生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的组织与实施;4.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5.各类创新创业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与宣传推广;6.大学生创新创业社团的管理;7.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与咨询;8.校外创业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9.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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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重磅!2021年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来啦!,搜狐,2021-04-12
- ↑ 勤工助学,你不知道的细节 ,搜狐,2019-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