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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振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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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性别 男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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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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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振隆(生1929年4月12日-1952年12月11日殁),日治时期台南州人,中国共产党员,因同学张璧坤介绍,徐懋德监誓加入省工委学工委台大法学院支部[1],并受指示担任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小组长,发展地下组织,引荐同学吴逸民加入共产党[2],1949年8月光明报被缴获,光明报曝光台大法学院支部成员多人遭到逮捕,1950年共谍蔡孝乾变节供出大批共党组织人员名单,导致中国共产党在台组织瓦解,学工委书记李水井遭逮捕,法学院同学张英杰自新并成为线民,欧振隆、吴崇慈、吴逸民等皆被捕,于1952年保安司令部判决死刑,同年12月11日枪决于台北马场町刑场。[2][3]
生平
欧振隆,1924年生于日治台南州人,台南州立第二中学校毕(今台南一中),1948年考取台湾大学法学院,1947年二二八事件发生后,知识分子大幅左倾,国共内战日益激烈,1948年9月,地下党安排公费留学生张璧坤返台就读台大法学院经济系担任省工委台大法学院书记叶城松之助手,发展共产党组织吸收成员[4][5]。1949年欧振隆加入张璧坤成立之读书会,同年10月张璧坤正式吸收欧振隆加入共产党,由学工委书记徐懋德监誓,并担任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小组长[6],期间欧振隆引荐同学吴逸民加入台大法学院支部,成为日后遭重判之重要原因。
- 1949年8月,光明报被缴获,台大法商学生王明德意外造成光明报组织曝光,造成王子英、林荣勋、詹昭光、戴传李等多人遭到逮捕。
- 1949年10月叶城松南下躲避,由张璧坤接任台大法学院书记,受学工委书记徐懋德领导。
- 1950年2月徐懋德潜逃回大陆,学工委转交由李水井带领[2]。
- 1950年5月李水井遭逮捕,学工委瓦解,张璧坤、郑文峰、欧振隆等皆离校逃亡,台大法学院支部至此瓦解。
- 欧振隆逃到台东鹿野,在鹿野乡农会担任会计,1952年,台大经济系张英杰自首将欧振隆供出,并透过当局安排诱捕吴崇慈,欧振隆则表示欲吸收吴逸民加入组织,因加入组织要观察半年,而吴逸民尚未正式加入蔡孝乾即落网因而尚未正式加入。[7]
- 由于1949年惩治叛乱条例实施后,1950年至1952年审判最严,只要是担任省工委组长或吸收成员都会被判死刑,欧振隆属于台大法学院支部案,并被列为吴哲雄等叛乱案之案头,同案吴哲雄、洪金盛、涂炳榔、吴崇慈、吴逸民、洪育樵皆遭判5至10年以上重刑
- 1952年11月11日台湾省保安司令部军法处判决书字号:41安洁字第2448号,依意图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而著手实行判决欧振隆死刑
- 1952年12月11日枪决于台北马场町刑场。[6][3]
平反
2018年12月7日,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促转三字第1075300145A号函文,公告受难者黄藻儒君等1505人应予平复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决暨其刑,其中(41)安洁字第2448号,有关欧振隆意图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而著手实行之有罪判决暨其刑及没收之宣告正式撤销。[8]
参考资料
- ↑ 《匪台湾省工委会台大法学院支部叶城松等叛乱案》. 台湾: 国安局. 1954.
- ↑ 2.0 2.1 2.2 国安局. 《历年办理匪案汇编》第一辑. 台湾: 国安局.
- ↑ 3.0 3.1 吴哲雄等叛乱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2-02-16~1967-03-23. [失效链接]
- ↑ 二二八人物小传---张璧坤/1924.9.5.-1955.9.26.. 曾建元 极光 希望-二二八人物小传. 2009-01-07.
- ↑ 蔡德本. 《番薯仔哀歌》ISBN13:9789573904717. 台北: 远景出版事业公司. 1995-11-01.
- ↑ 6.0 6.1 中央研究院社会学研究所. 欧振隆之墓.
- ↑ 国家人权博物馆筹备处. 《走过长夜[辑三]:唤不回的青春》吴逸民访谈. 玉山社. 2015-10-15.
- ↑ 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撤销有罪判决公告. 中华民国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 [2018-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