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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寶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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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台灣)政治人士 |
個人資料 |
性別 男 |
學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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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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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途
高等考試普通行政及格後,楊寶發曾任省政府民政廳科員、股長、指導員。內政部視察、專門委員。國民黨苗栗縣黨部主任委員、南投縣黨部主任委員,以及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局長。
參選臺南縣長
- 1976年,時任臺南縣縣長高育仁在任期未滿即調升內政部常務次長。由省府委員李悌元代理。面對1977年縣長選舉,在同年6月11日至16日的國民黨黨內提名登記中,黨內被視為有意向者有省議員李雅樵、事務官郭俊次、立法委員張文獻、前縣長高文瑞之子時任國民黨高雄縣黨部的高宗仁等人。然而在各路人馬摩拳擦掌之時,6月11日時任臺北市民政局長楊寶發突然登記,由於在辦理提名登記前一天,臺南縣黨部還拒絕提前讓有意參與登記者領表,而楊氏能把領表、登記加上體檢等手續在二十幾分鐘內一口氣完成。被視為受到國民黨高層支持。
- 7月18日,臺南縣黨部完成初步彙整作業,向省黨部提出的人選中以楊寶發為榜首、郭俊次居次。消息傳出後第二天上午,縣內各機關首長和政界人士,即收到李雅樵陣營發出,長達五千字的李氏推介信,推薦李氏為下屆縣長候選人。在國民黨基層各小組在反映資料中,其實以李雅樵和郭俊次二人所受歡迎程度較高,然而縣黨部給省黨部參考名單中卻以楊寶發為第一,外界分析是李氏派系色彩太濃;楊氏雖在地方沒有群眾基礎,但曾出任國民黨苗栗、南投兩縣黨部,以忠貞年輕黨工身分是國民黨「派系替代政策」中最常出現的人選。最終國民黨中常會於8月10日作出最終定案,由楊寶發獲得提名。
- 選舉中,楊寶發以「吾愛吾縣」為訴求,獲得「山派」掌握的農會系統助選。在單一候選人的選舉中以386,738票當選縣長。唯日後楊寶發施政仍倚重「山派」,久而久之也被視為「山派」人物。
臺南縣長任內
楊寶發自當選第八屆縣長後,被視為並未積極準備連任。直到1981年初,楊寶發可能接任陳時英因被提名競選監察委員,所遺留的國民黨中央秘書處主任一職的傳聞落空後,他對佈局連任的事才轉趨積極。
當時國民黨內有上屆爭取黨內提名失敗的李雅樵捲土重來。1981年元月春節前夕,李雅樵在新營明確宣佈要競選第九屆縣長,5月更以返鄉定居宣誓決心。8月5日,國民黨確定提名楊寶發後,支持李氏的陣營一度出現激化現象,在提名人選揭曉隔天,新營、麻豆、下營、佳裡、學甲街頭出現了支持李雅樵的標語。主要內容有「楊寶發不要太高興!有好戲看啦」、「李雅樵站出來」、「認真出來就贏了,李雅樵」、「李雅樵你無種」、「李雅樵有種就出來競選縣長」...等諸如此類;至於標語上的署名則有「一群憤慨的縣民」、「鹽水鎮民」、「李雅樵死力軍」等...。由於這些標語有些甚至貼在國民黨民眾服務分社的電桿上,故令黨員十分重視;在逐級向縣、省黨部回報,並獲指示後才處理掉這些標語。最終在新任縣黨部主委張麗堂的拜會下,李雅樵才接受轉任省府委員的安排,不出馬挑戰楊寶發。
九三水災與競選連任
1981年9月,臺南縣因艾妮絲颱風引起的「九三水災」受損嚴重,臺南縣內的曾文、烏山頭、白河水庫緊急洩洪,造成急水溪及曾文溪堤防多處潰堤,導致新營及大內兩鄉鎮積水超過兩公尺,其中新營鎮積水最嚴重的除急水溪濱的鐵線裡、五興裡。市區的民治路、三民路、復興路、中山路、延平路和火車站一帶都淹水;大內鄉石仔瀨村則積水高至屋頂。在水勢稍退之後,省主席林洋港南下勘災,縣府卻未引導林洋港到災情最嚴重的五興、鐵線裡視察災情,引起部分災民強烈反彈。9月5日晚間,楊寶發偕新營鎮長周金澤和地方民意代表前往五興、鐵線兩裡慰問災民時,遭到災民的包圍責罵,表示受水圍困的兩天不見乾糧與救援。最後在鐵線派出所據報派員維持秩序,以及楊縣長一再解釋和致歉才稍息眾怒得以解圍。縣政府在災後的處置受到強烈批評。
在競選連任中,楊寶發原本被視為選情穩定,然而在10月12日下午,卻出現原先默默無聞的國民黨籍的退役軍官蔡四結登記參選。國民黨在勸退無效下遭到蔡氏將黨證寄回,蔡四結原先被視為對選戰影響不大,卻在臺南縣造成一股旋風。11月1日蔡氏請道士在急水溪畔作法事以超渡九三水災罹難者亡魂,在祭文中指出水災咎於主事者。對此楊寶發召開記者會公開說明縣府努力,表達內心受「流言」攻擊的「委屈」。並對蔡氏參選動機、退役原因及黨派屬性等個人私德攻擊。
選舉結果上屆以38萬多票高票當選的楊寶發,僅獲得215,662票,只以小差距勝過蔡四結。值得一提的是,除了蔡四結本籍白河鎮以14,463票大勝楊寶發3,637票外,深受「九三水災」之苦的新營鎮,楊寶發更是以11,195票落後蔡四結的15,944票。選後楊寶發到新營謝票時,沿途沒有熱烈場面也無人放鞭炮祝賀連任,場面十分尷尬與冷清。
學歷
- 學 歷(1953年)
經歷
- 中國國民黨苗栗縣黨部主任委員(1966年-1970年)
- 中國國民黨南投縣黨部主任委員(1970年-1972年)
-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局長
(1972年-1977年) - 臺南縣第8屆縣長(1977年12月20日-1981年12月20日)
- 臺南縣第9屆縣長(1981年12月20日-1985年12月20日)
- 唐榮鐵工廠常駐監察人(1986年-1987年)
- 臺灣土地銀行常駐監察人(1987年-1990年)
- 臺灣省政府委員(1990年-1993年3月15日)
- 臺灣省政府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1990年-1993年3月15日)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委員(1993年5月7日-)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委員(1993年4月28日-)
- 內政部政務次長(1993年3月5日-2000年5月19日)
- 內政部政黨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1993年3月5日-2000年5月19日)
- 內政部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1993年3月5日-2000年5月19日)
-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1994年7月28日-)
- 考選部公職候選人檢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1994年-)
- 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
公職
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 ||
台南縣政府 | ||
前任: 李悌元(代理) 正任:高育仁 |
台南縣縣長 第八、九屆 1977年12月20日-1985年12月20日 |
繼任: 李雅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