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书店总店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新华书店总店1937年4月24日成立于延安,1951年1月1日由新华书店总管理处改制而成中央一级的国有图书总发行单位,现隶属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作为承担着面向全国各级新华书店和社会书店的出版物批发业务。新华书店总店继承新华书店的光荣传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以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已任,以宣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为职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传播科技文化知识,为社会、为读者输送丰富多彩的精神食粮。[1]
- 中文名:新华书店总店
- 外文名:XINHUA BOOKSTORE HEADOFFICE
- 单位性质:国有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北礼士路135号
历史起源
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党中央决定由张闻天、秦邦宪、周恩来、何克全(凯丰)等同志组成中央党报委员会并出版党中央机关理论刊物《解放》周刊。1937年4月24日,《解放》周刊创刊,署名“陕西延安新华书局”发行。当年10月即改名为“陕西延安新华书店”,新华书店的店址设在延安清凉山。新华书店的名称自此启用至今,已走过70个春秋。1986年10月延安新闻出版革命纪念馆就在新华书店旧址建成开馆。
1939年9月1日,毛泽东同志题写了“新华书店”四个大字,并派他的秘书柴沫送到书店,作为店招悬挂在书店门额之上。朱德、张闻天等中央领导同志亲临书店视察并祝贺。延安革命根据地的宣传、文教界人士及广大读者纷纷前来祝贺。
1948年8月,党中央在西柏坡建立了全国出版工作的统一集中领导机关,考虑新华书店的统一工作。12月,毛泽东同志在西柏坡重新题写了“新华书店”四个大字,由中共中央宣传部派人将新题写的店名原稿送到解放军平津前线有关部门。平津解放后,在平津新成立的新华书店以及以后在全国各地建立的新华书店,都统一使用这次题写店名复制的店招,沿用至今。
1949年10月3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出版委员会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全国新华书店出版工作会议,毛泽东主席为会议亲笔题词:“认真作好出版工作”,朱德总司令也为会议题词,并作了重要讲话。新华书店总编辑胡愈之致开幕词并作了报告,中共中央宣传部长陆定一致闭幕词。新中国成立伊始召开的这一会议,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对新中国出版事业的重视,和对新华书店工作的关注。
1950年3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发布了《关于统一全国新华书店的决定》,强调全国新华书店必须迅速走向统一集中,加强专业化、企业化,以更好地完成国家的出版发行任务,随后在北京建立了新华书店总管理处,下设出版、厂务、发行三个专业部门。
1950年10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签署《关于改进和发展全国出版事业的批示》,指出:“书籍杂志的出版、发行、印刷是三种性质不同的工作,原则上应当逐步实现科学分工。”“国营的新华书店应从速完成其全国分支店的统一经营。”遵照这个指示,出版总署决定,新华书店总管理处从1950年12月1日起即实行改组,人民出版社、新华印刷厂总管理处、新华书店总店相继成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新华书店逐步由国家统一管理的事业单位转变为经营自主的大型国有企业,拥有从中央到地方3100余家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及所属的14000多处图书销售门市网点,从业人员15万人,是我国图书发行领域的主力军。[2]
新华书店——这个中国共产党创办的文化品牌70年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为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为中国革命胜利,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发展
新华书店总店企业机构健全,实力雄厚,拥有固定资产逾五亿元,营销及仓储场地10万余平方米,年物流吞吐能力可达30亿元。在六十年的经营发展中,已累计发行图书45亿册,150万种,累计发行码洋250亿元,累计销售收入180亿元。近十几年来共向国家上交各种税利4亿元。
随着市场经济的转变与发展,各省新华书店在当地政府支持下,不断发展强大,随着各省集团化及股份制改造,各省新华书店上收“三权”,统一进货,统一配送,全国新华书店集团地方封锁和地方保护加剧,发行格局呈区域化发展趋势。总店根据上级指示,于2004年底正式组建了“新华出版物流通有限公司”,该公司由总店、集团内出版社及三家民营公司共计十一家股东组成,总店原有全部经营业务转入,并将全部发行业务人员派至公司。但因公司投资未按期到位及经营管理的原因和市场的恶化与自身弱势,经营步履维艰,业务大幅下滑,形成巨额亏损,造成了极端困难局面。[3]
总店有两处院落,一是北礼士路135号院43亩土地及近四万平米建筑,二是马连道红莲南里30号40亩土地及近四万平米的建筑。
新华书店总店现有职工620人,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工会、人事处、计财处、保卫处和物业部、信息中心等8个职能管理及经营部门。信息中心负责编辑出版《新华书目报》、《全国大中专教材目录》及相关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