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柔縣行宮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簡介
懷柔縣行宮地處兩條出北京的道路的必經之處。行宮位於懷柔縣南門外,建於清朝康熙五十三年。[1]《日下舊聞考》卷一百三十九《京畿懷柔縣》記載:于敏中,日下舊聞考,北京古籍出版社,2001年
増:行宮在南門外。(《懷柔縣誌》)臣等謹按:《懷柔縣誌》康熙四十九年始以三教堂舊址改建祇園寺,遂建行宮於其地,五十三年増修。正殿東室恭懸皇上御書聯曰:「目同碧宇朗無盡,心與白雲散以閒。」西室聯曰:「千畦香撲黃雲徧,列嶂屏拖碧靄橫。」佛室聯曰:「覺路圓通參妙諦,法幢清浄領真香。」後殿東室聯曰:「輕風楊柳迎頭爽,濃露郊原蓄目清。」皆御書。
増:乾隆二十九年御製懷柔縣行宮停蹕詩:彈汗緣耀武,歸化欲敷文。自在綱維挈,寧關名字紛。行宮才數宇,停蹕迥堪欣。敦樸欽先典,吾惟揚覲勤。
臣等謹按:懷柔縣行宮御製詩,恭載首見之篇,余不備錄。
說明
《康熙懷柔縣誌》記載,懷柔縣起初只在縣城南門外三教堂的左側張設龍棚,後來以三教堂舊址改建祇園寺,遂創建懷柔縣行宮,並增建殿宇。峰山口處道路狹窄,僅能供人步行,乃鑿山為路,可通車輛。每年四月、九月,工部派官員前來為御道督修道路,不限時間及用工人數,修好為止,開支巨大。後工部作出規定。懷柔縣知縣吳景果在《康熙懷柔縣誌》中記述的規定如下:「每一里用夫五名,每名工價銀六分,每一次用夫五日,共五百七十五名。」墊道潑水使用水車的規定是:「五里用水車一輛,每輛日給工價銀三錢,每一次用車二日,共車九輛。」遇雨遇風,用工和水車要加倍。知縣吳景果怕誤了工作,所以在工部的規定外,又自備人力五、六百人,水車四、五十輛備用。另外每年要檢修懷柔縣境內的五座橋。每年隨着水位漲落,河面寬窄不定,寬時便要用更多木料搭橋。懷柔縣沒有木廠,要從密雲縣、順義縣購買木料,需要花大筆運費。若大雨引發水漲,要撤去木橋改採擺渡。皇差經過時,也要搭橋。木橋常被衝垮。知縣吳景果在任9年,木橋5次被「沖漂」,需要重建。知縣吳景果還在峰山口至梨園莊的御道上,每五里設一座茶棚,四月捐冰梅湯,九月捐薑茶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