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仁师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崔仁师,定州安喜(河北定县)人。
武德初年应制举,授管州录事参军,以荐拜右武卫录事参军。贞观初年,任殿中侍御史。陈叔达荐为史官,与令狐德棻、岑文本等人修《周书》。青州(山东省青州市)有人造反被逮治,大理寺少卿孙伏伽要求从严审理,仁师责令宽恕,悉脱去犯人杻械,并给予饮食、沐浴。只抓魁首十多人,其他人皆释放。不久唐太宗派人重新审讯囚犯,皆曰:“崔公平恕,事无枉滥,请速就死。”无一人异辞者。
贞观二十二年(648年)末年累迁中书侍郎,参知机务,褚遂良忌之。一日有伏阁自诉者,仁师不奏,褚遂良告之太宗,帝大怒,以罔上罪配广东连州(一说龚州)。不久赦还。永徽初年授简州刺史。不久卒。
神龙初年以子崔挹为国子祭酒,恩例赠同州刺史。崔仁师诸子中,崔揣官居亳州刺史,袭安平公;崔擢字扬庭,官居雍州司功参军,封安平男;崔摄,官居恒州刺史。崔挹最后官至户部尚书,子崔湜为唐中宗宰相。
事迹
贞观初年,青州发生一件谋反案。地方官员追捕叛贼,抓获了很多嫌疑人,全部关进了监狱,一时之间监狱人满为患。唐太宗下诏,派崔仁师前往地方,办理这个案子。
崔仁师来到青州监狱,命狱官将嫌疑人身上的枷锁全部去掉,让他们洗澡、吃饭,并好言好语地安慰他们。
崔仁师详细调查每个嫌疑人,最后查出其中只有十几个人是此案的主谋,于是崔仁师只带著这十几名犯人覆命,释放了其馀无罪的犯人。
官员复核谋反案 犯人心服口服 崔仁师处理完案子后,将案子的细节一一陈述,上报朝廷,朝廷派使臣前往地方复核此案。大理寺少卿孙伏伽对崔仁师说:“这件案子本来牵连了很多人,您一下子无罪释放了那么多人,而那些被判死刑的囚犯,今天将被处决。可是人人都想活命,谁想去死?恐怕那些死刑犯会心有不甘,我真替您担心!”
崔仁师说:“我常常听说,审理案子应当以仁恕为主,所以说‘杀人刖足,亦皆有礼’。怎么能够为了自己一时的安逸,明明知道犯人有冤屈,也不想为他们伸冤呢?如果我的判决真的有误,我情愿用自己一个人的命,去换这些犯人的性命!”孙伏伽听到这番话,惭愧地退出了公堂。
使臣奉皇命来到青州,再次提审犯人复核此案时,这些囚犯都说:“崔公为人很宽仁,办案公正,一点也不冤枉我们。我们愿意服罪。”[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