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宿迁市残联)是经市政府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
服务宗旨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1]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主要职责
1.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2.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3. 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托养、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4. 配合有关部门起草有关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规范性文件;协助政府研究制定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
5. 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 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7. 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8. 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获得“2015-2018年全国残疾人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2020年6月30日,被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评为全省残联系统先进集体。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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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残疾人究竟需要的是什么? ,搜狐,2017-07-18
- ↑ 关于残疾人保障法,搜狐,2022-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