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天津市重慶商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天津市重慶商會是由在天津依法註冊登記的參與天津開發建設的各行各業、不同所有制的重慶企業及個人自願組成,聯合性、非營利性[1]社會組織

機構宗旨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遵守國家憲法[2]、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全心全意為天津市的重慶企業及個人服務,密切企業和政府的聯繫,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引導會員守法經營,自覺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樹立良好的重慶企業和個人形象;組織會員充分發揮綜合和群體的優勢,為津渝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積極的貢獻。同時也吸引更多的重慶企業來天津發展,成為津渝經濟技術合作的橋樑和紐帶,為津渝兩地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貢獻力量。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登記管理機關是天津市社會團體管理局,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本會的辦公地址在天津市南開區紅日南路42號。

業務範圍

(一)宣傳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調查研究貫徹中出現的問題,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企業的願望和合理要求,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二)收集、整理、傳遞有關經濟信息、政策信息,加強企業間的交流與合作,為會員企業提供信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諮詢服務;

(三)組織協調會員開展與天津市內外有關經濟組織和團體的業務聯繫活動,促進會員企業發展內外貿易和經濟技術、企業管理、人才培訓等方面的合作與交流;

(四)組織會員參與社會公益事業,參與和開展有益於提高重慶籍企業在天津的整體地位,樹立重慶企業良好形象的各種社會活動;

(五)吸引和引導更多的重慶企業來天津投資發展,充分發揮津渝兩直轄市經濟技術合作的橋樑和紐帶作用。

(六)承擔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的工作任務。

商會章程(節選)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天津市重慶商會(以下簡稱本會)。

英文譯名:

第二條 本會性質:由在天津依法註冊登記的參與天津開發建設的各行各業、不同所有制的重慶企業及個人自願組成,聯合性、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會宗旨: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全心全意為天津市的重慶企業及個人服務,密切企業和政府的聯繫,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引導會員守法經營,自覺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樹立良好的重慶企業和個人形象;組織會員充分發揮綜合和群體的優勢,為津渝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積極的貢獻。同時也吸引更多的重慶企業來天津發展,成為津渝經濟技術合作的橋樑和紐帶,為津渝兩地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貢獻力量。

第四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登記管理機關是天津市社會團體管理局,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的辦公地址在天津市南開區紅日南路42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宣傳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調查研究貫徹中出現的問題,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企業的願望和合理要求,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二)收集、整理、傳遞有關經濟信息、政策信息,加強企業間的交流與合作,為會員企業提供信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諮詢服務;

(三)組織協調會員開展與天津市內外有關經濟組織和團體的業務聯繫活動,促進會員企業發展內外貿易和經濟技術、企業管理、人才培訓等方面的合作與交流;

(四)組織會員參與社會公益事業,參與和開展有益於提高重慶籍企業在天津的整體地位,樹立重慶企業良好形象的各種社會活動;

(五)吸引和引導更多的重慶企業來天津投資發展,充分發揮津渝兩直轄市經濟技術合作的橋樑和紐帶作用。

(六)承擔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的工作任務。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為單位會員、個人會員。

第八條 凡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天津市依法註冊登記的重慶籍企業或個體工商業者及個人。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表;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辦理入會登記手續;

(四)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有關會議和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會章程,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按規定繳納會費;

(四)向本會反映情況,有義務向本會提供合理化建議,促進本會健康發展。

(五)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連續一年無故不履行義務、不參加活動、不繳納會費的,則視為自動退會。 會員退會後,不能再以會員身份進行或參加相關活動。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提議,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參考文獻

  1. 什麼是非營利性組織?,中國會計網,2022-01-24
  2. 憲法基本知識解讀 ,搜狐,2022-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