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是協助政府領導處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部門[1]。
工作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組織準備工作,協助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政府、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組織起草市政府領導同志的講話及工作報告等文稿。
(三)研究各旗縣區人民政府、各部門請示的相關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根據市領導的指示,對市政府部門間的重要問題進行協調,報市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旗縣區人民政府對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組織、指導、建議、提案辦理工作。
(六)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
(七)負責組織指導全市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廳電子政務工作。
(八)負責全市工業企業改革的調研、指導、監督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國防教育工作。
(十)負責政務信息及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對市人民政府系統政務公開工作進行管理、督促和檢查。
(十一)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旗縣區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二)負責市政府辦公廳機關內部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
(十三)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車輛編制管理工作,指導旗縣區車輛編制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警和組織救援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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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機構,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 【公共機構節能】節約能源做得好,省錢省能又環保,搜狐,2018-06-01